经典案例
本案代理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陈华
案情简介:
1999年河南省某市的一家汽车修理站(以下简称“汽修站”)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在驻地顺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012年到2016年间,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分别作出了《征收通知》《征迁工作方案》明确了汽修站驻地属于被征收的范畴,并开展了两次征收工作。汽修站为了配合征收工作,在未与管委会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与其签订了《协议书》预收了部分补偿款,并约定将在评估报告完成后确定最终赔偿金额,届时将另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时至2023年,管委会始终未对两次征收的补偿金额进行过评估,汽修站签署的《协议书》也未曾兑现。在此期间,汽修站曾前后六次与管委会对簿公堂但皆以失败告终。汽修站不甘心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决定再次提起诉讼,在经过多方考察后最终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而在陈华律师介入后,多年未被推进的案件出现了转机。
律师介绍:
陈华 | 主办律师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强。性格沉稳,做事认真。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擅长民商诉讼、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企业征收、环保关停、商品房买卖行政纠纷等多种类型案件。
办案历程:
总结前期失败经验 调整维权方案
陈华律师在与委托人沟通后了解到前几次诉讼的失败经历,为了总结失败经验查阅了之前的案卷和判决书。陈华律师发现,之前的诉讼基本都在做无用功,均以“确认行政事实行为违法”为诉讼目标,而行政事实行为本身属于不可诉的范畴。这一错误的诉讼方向也导致了前几次诉讼的失败,委托人索要征收补偿的诉求也就无法达成。
陈华律师基于委托人之前的失败经历迅速调整了诉讼方向,以要求管委会“履行征收补偿义务”为诉求进行维权。并将委托人与管委会签订的协议、征收现场的照片、下发的文书及公告等证据整理成册后,向管委会发出履职申请,要求对其征收行为作出补偿,将允诺的补偿款如数给付。而在收到申请后,管委会则表示双方未曾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故不予补偿。面对管委会的答复,陈华律师当即决定向当地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撤销市管委会的《履职答复》,履行其法定征收补偿职责,并给付委托人全部补偿款。
庭审据理力争 质证管委会违规
庭审中,陈华律师将前几次的败诉判决、文书材料、第三方公司评估材料作为证据一一列举。向法庭表示了委托人数年维权路的艰辛,同时也通过多组材料证明了管委会“征收后未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征收补偿”这一行为存在违规。不仅如此,还对律师寄送的《履职申请》再三推诿,始终采用逃避问题、补偿金额存在争议而不予补偿的方式冷处理,致使案件前后维权时间拉长,进一步扩大了委托人的后续损失。
最终结果:
最终,本案在少博所陈华律师介入后,长达六年的维权路终于迎来了转机,仅在一审就驳回了市管委会之前对《履职申请》的答复,责令限期内对委托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维权关键:
本案之所以能顺利推进的原因在于委托人及时止损,选择委托给更加专业的律师代理维权,在此之前委托人的维权之路长达六年,败诉六次。陈华律师能在代理后短时间内就推动案件进展得益于其此前丰富的类案处理经验,在接手第一时间就对案件整体有了明确研判、对维权方案有了清晰规划。目前,本案双方已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金额开始进一步的协商,相信在陈华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可以获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