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本案代理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张大伟
案情简介:
1998年,一大型养殖业企业在获得了县建委会授权文书后,开始在江苏省某县内新建养猪场,建厂后逐步获批个体经营所需的各类手续。2016年,养猪场所在的位置被划归为禁养区,各种整治方案随之而来,养猪场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2018年,养猪场在收到了来自政府的《停养告知书》后,为了响应号召,选择主动关停厂房。此后的几年间,养猪场负责人一直与当地政府协商关停补偿事宜,历经了两次诉讼,法院已认同赔付事宜,并责令地方政府进行赔付。但地方政府在判决书下达后给出的《行政补偿决定书》与养猪场实际的损失金额相差过大,赔付事宜又停滞不前。养猪场负责人在多轮考察后知晓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类案处理经验,于是在经过咨询后,选择委托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张大伟律师代理本案。
律师介绍:
张大伟 | 主办律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凭借其丰富的维权经验,精深的律师技巧,卓越的见地,极富创造力的思路,以及与生俱 来的正义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集体维权的研究,长期研究企业拆迁和环保法律问题。张大伟律师与团队始终专业致力于企业征收、房屋拆迁、征地法律实务,代理全国各地案件130余件, 竭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拆迁、环保维权领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办案历程:
深入了解委托人诉求 分析案情追加证据
张大伟律师先与委托人就案件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委托人当下的诉求,就是将补偿金额提高。张律师通过分析地方政府送达的《行政补偿决定书》后认为,如果想要增加委托人的获赔金额,需要添加证据来佐证其实际损失。通过查阅委托人厂房的相关文件及往年的猪肉类产品实际价格,张律师发现《行政补偿决定书》中给出的补偿金额与实际损失金额存在重大误差,甚至对因关停造成的损失范围也未曾明确。除此之外,根据委托人的厂房土地使用权证书可知,案涉厂房土地的使用用途仅有“新建养猪场”这唯一用途。而现如今养猪场被关停,土地无法实现其登记的用途,实际的使用价值已丧失,这一部分的损失也理应由政府承担。随即委托人在张律师的帮助下,整合材料后向当地法院提交征收补偿之诉。
庭审举证 以数据分析站稳立场
庭审过程中,张大伟律师将搜集到的证据纷纷列举,讲明本案提起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诉请院方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并根据原告提出的赔付金额进行赔付。张律师认为,被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中,未涉及的补偿项目过多,且实际补偿金额与原告实际损失数额相差过大,多项证据足以证明其《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不合理。而面对原告的指正,被告虽然执意认为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合理,但始终未能提交具体的实例。反观张律师则将2018年当地猪肉的市场价格报告作为证据之一,结合数据分析的方式,证实因政府实施的“一刀切”关停政策,导致辖区内猪肉在短期内大幅降价,进而导致养猪场不得不贱卖商品回笼资金,相比之下,张律师出示的证据更为直观,更为有效。
最终结果:
最终,在经过庭审中几轮激烈的举证质证后法院认为,该《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实存在部分缺失,认可了我方的部分观点,责令被告区政府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的其他赔付项目重新作出处理。
维权关键:
本案在张大伟律师接手之前,已然走过了为期三年的维权路,在此之前即使在附有法院判决书的情况下,针对征收补偿金额双方依然无法达成合意。张大伟律师介入案件后,秉持着解决问题的办案思路,既然多次与其交流无法达成合意,当即建议委托人再次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而张律师则在本案中充分彰显了律师的证据收集能力,从多个角度论证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委托人的部分诉求得到了院方的满足,而张律师也将继续就本案的补偿金额与区政府进行商谈,最大限度的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诉求,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