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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商铺遭强制拆除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9-11-04点击次数:

【商铺强制拆除基本案情】
   长安区郭杜南街个体经营户与西安强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强源)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位于长安区郭杜南街67号的临街门面,合同期为五年。2015年12月,该西安强源将在临街门面里侧大院出租,建一处大规模的建材市场,定名为“西安城南家居建材城”,该建材市场未经过政府土地、规划部门审批,属于违规开发。
2016年3月初以来,该西安强源在未经协调补偿的情况下,要求承租户搬离,并多次强行拆迁租户的楼,租赁户们予以阻止,并告知当地政府,政府部门勒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完善相关拆迁手续后方可施工,但西安强源置业仍不予理睬,政府工作人员走后又继续开始拆迁。上周末该公司雇佣工人又开始强制拆除门面,承租户们多次阻止无果,并向郭杜街办及长安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后,强制拆除时断时续。因拆迁手续没有办理,更没有围挡隔栏,长安区安监局在昨日上午向该公司下发了“停止拆迁通知书”,但今日上午工人又开始工作,从楼上坠落的砖块碎石,时刻威胁路人。强源置业还从昨日开始切断水电,使承租户不能正常运行,强迫租户们搬迁。


【中小企业拆迁维权律师吴少博律师观点】
房屋“强制拆除”和该公司的“强制拆除”性质一样吗?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强制拆除”与上述案件强源置业的“强制拆除”虽然形式上非常相似,但是其实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私法性质的强制拆除,一种是公法性质的强制拆除。
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强制拆除”,首先,明确一下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而强制拆除一般指是经过法定程序对违章建筑物实施的,符合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的强制拆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一种因行政活动而产生行政法律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力活动与非权力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即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的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而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而土地征收中的强制拆除,主要强调的是第一种。
针对这件强制拆除案件有什么法律观点呢?
案例中的强行拆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受私法调整,第一,是体经营户与西安强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关系,西安强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期间内,违反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户拆迁的行为,是基于合同法律关系,受合同法调整,;第二,该西安强源在未经协调补偿的情况下,要求承租户搬离,并多次强行拆迁的行为,也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其救济、补偿途径主要是民事诉讼。
如果我们遇到的是暴力拆迁的行为,吴律师也给我们提供了几点应对办法。
 
【强制拆迁应对】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制拆除,即主体及强制拆除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制拆除,如村委会组织的强制拆除,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制拆除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强制拆迁应对方法--保留证据

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制拆除,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制拆除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强制拆迁应对方法--不搬家,坚守阵地

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制拆除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制拆除,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
 

强制拆迁应对方法--举报投诉

针对违法强制拆除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强制拆迁应对方法--反复报警

如果违法的强制拆除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