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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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赵某夫妇是陕西省某村的村民,多年来依靠自家承包地耕种维持生活。2012年,当地市人民政府为推进养老中心项目建设,对该村集体土地开展征收工作,夫妇二人合法享有的 农作物耕地以及经济作物林地均被划入征地范围。2013年,案涉征地项目取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批复,镇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布了补偿标准。但赵某夫妇认为,此次征地在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之处,且补偿标准难以弥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损失,因此始终未与征收方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此后,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案涉土地被强制清表、强行占用,赵某妻子还因此受伤住院。期间,赵某夫妇自己曾提起确认违法及赔偿诉讼,但因不懂法律,最终以法院驳回起诉、未作实体审理告终。之后,项目随后因资金链断裂全面停工,案涉土地长期闲置荒芜。十余年间,赵某夫妇多次主张权利,却始终未能获得任何征地补偿。2025年,二人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崔明杰律师启动法律维权。
律师介绍:
崔明杰律师
执业6年,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行政诉讼、征地拆迁、群体诉讼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当事人争取理想的补偿安置,获得征地拆迁维权当事人赞誉。以勤勉尽责作为对自己的要求,并注重熏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的教育背景、不同行业的历练和多年法律行业的职业经历,积淀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凭借特有的细致和敏锐,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难点:
1. 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证据与事实认定难度大:本案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涵盖征地审批、强制清表、项目烂尾、土地闲置、国家赔偿与征收补偿如何适用等多重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期间相关材料可能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完整梳理案件脉络、固定核心证据,准确认定各环节事实,面临较大挑战。
2. 市政府抗辩力度强,行政不作为认定难度高:案涉市政府坚持主张征地程序合法,辩称未签订补偿协议系委托人对补偿标准提出过高要求、协商未果所致;同时以项目资金链断裂、历史遗留问题需多部门协调为由,主张未及时答复具有合理事由,对行政不作为的认定形成抗辩,需逐一拆解驳斥。
3. 法律关系复杂,权责边界界定难度大:案件同时涉及违法征地、国家赔偿及政府征收补偿职责等多重法律争议,需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在“违法征地赔偿”与“政府不履行征地补偿职责”两个不同法律关系之间进行精准适用,明确县级政府在征地补偿中的法定职责,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权益,法律适用与论证难度较高。
承办亮点:
锚定生效判决,夯实维权基础:崔明杰律师以之前经法院查明案涉征地已被征收的生效判决为核心依据,明确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义务,不受项目资金链断裂、土地闲置等因素影响,从根本上强化申请人复议主张的合法性与说服力。
直击程序要害,精准认定行政不作为:针对被申请人的抗辩,律师聚焦“履职答复”这一关键程序,明确被申请人签收《履行征(占)地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后长期未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已违反法定程序,精准驳斥其“拖延答复具有合理事由”的主张,清晰认定行政不作为。
聚焦核心争议,高效推进维权进程:律师避开复杂的补偿金额争议,始终围绕“政府法定补偿安置职责”展开论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明确县级政府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负有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法定义务,同时梳理全流程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推动复议机关快速认定案件责任。
办案成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崔明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明确认定,案涉政府作具有对被征地村民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法定职责;其在收到申请人的履职申请后未及时处理,不符合法定程序,即便双方就补偿标准存在争议,也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不得拖延履职。最终,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内对赵某夫妇就案涉土地征收事项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该决定为申请人后续获得合法补偿奠定了关键法律基础。
价值总结: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明确了征地征收中“先补偿、后征收”以及“政府不得因协商不成而拒绝履行补偿职责”的法律底线,为土地被征收多年未获补偿、面临历史遗留难题的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可复制、可落地的高效维权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