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非本村村民购房后遇拆迁不予补偿 专业律师介入开展维权活动
老王早年从浙江某乡村居民那里购得了一幢三层住宅,作为居住之用,并顺利完成了房屋产权的合法登记。随着时间的推移,老王主动提出分家并将该住宅赠予自己的女儿小王。而伴随着的城中村改造,被赠予的老房子也被划归为征拆范围内。2013年,小王代表家庭,与当地政府征拆部门签署了《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协议书》(以下简称“拆迁协议”),协议中明确承诺在支付相应拆迁补偿金外,还将为小王提供住房安置。而这所谓的安置房,却迟迟没有落实到位。为此,小王多次主动协商,与政府征拆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希望安置房可以按照先前签订的《拆迁协议》落实下来。而在多次的交涉过程中,政府单方面变更了《拆迁协议》,表示小王并非农业户口,其父亲虽然不是本村人士,但征收方依然对其补偿了相应的宅基地,故小王已不属于本次拆迁的补偿对象,取消了小王的安置房资格。面对此变故,小王深感仅凭协商已难以解决问题,遂决定借助法律武器,聘请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的朱久林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正式开启维权之路。
律师介绍:
朱久林律师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经办案件上百起。专业功底深厚,责任感强。专注擅长解决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
办案经过:
多次诉讼助推维权 专业律师助力当事人取得合理补偿
先后两次诉讼撤销修改后《拆迁协议》 顺利助推当事人维权
朱久林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深入分析案情,细致考察案涉征收项目相关信息后。针对本案中本案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政府的《房屋安置补偿决定》及后续答复书、土地证书、房屋交易契约等各项材料,着重针对变更后的《拆迁协议》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请政府征收部门按照原定《拆迁协议》进行补偿。此后,案件在朱久林律师的代理下,提起了撤销答复之诉,要求地方征收部门按照原定《拆迁协议》履行补偿职责,并在案件一审中凭借着优秀的诉讼思路及扎实完备的证据链路顺利取得了院方的认可。而当地政府对于这一结果并不服气,在判决做出后提起了上诉,诉请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征收部门修改《拆迁协议》的决定。二审院方在充分审核双方提交的材料后,通过分析一审判决中已确认的案件事实,直接采取了简易审理,驳回了上诉人地方政府的诉请。至此,案件在朱久林律师的代理下,通过先后两次诉讼及多次调查取证,顺利做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地方政府擅自变更《拆迁协议》的行为无效,确认案涉征收项目将继续按照原定《拆迁协议》予以补偿。
终审裁定后地方政府结合当事人意见 履行合理《拆迁协议》顺利结案
终审判决做出后,当地政府迫于压力听取了委托人提出的建议,结合建议制定了案涉安置房补偿方案,采用折价的形式向委托人做出了补偿协议。朱久林在对该协议书内容充分核对,确认无误后,委托人正式签字双方达成和解,征收部门将按照协议约定对委托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自此,困扰委托人十余年的征收补偿纠纷在朱久林律师的代理下,顺利迎来了完美的结局,达成了委托预期的效果。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项目受限于拆迁过程周期长、情况复杂,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产生纠纷的根源无外乎征收安置补偿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公平、及时、足额。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维权途径进行维权,而如何选择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就往往成了每一位当事人维权路上的的拦路虎。
而朱久林师之所以能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取得显著成效,关键在于他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套成熟的方法论。正是凭借这些,能够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同类案件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从而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