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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房屋交付后无实际四至 业主无法明确实际位置 寻求专业律师介入进行维权

发布时间:2024-09-14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房屋无明确四至 当事人难以妥善维权

2018年12月贵州省某市的李某与当地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两套其名下开发的商品房。次年7月,两套房屋正式交付后,办理了不动产权属证书,随即李某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自己购买的两套房产没有明确的四至,无法界定具体的位置。对于这一问题,李某多次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要求对方出具解决方案。然而在数年的维权过程中,某开发商迟迟不予做出解决方案,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李某。对此,李某也试图寻找相关部门介入解决矛盾,但终一无所获。2023年李某经过咨询后,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朱久林律师处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朱久林律师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经办案件上百起。专业功底深厚,责任感强。专注擅长解决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


办案经过:

商品房分割拆零问题如何解决 专业律师介入推动维权结合材料细致取证 确认项目违法点

朱久林律师介入后,经过实地考察案涉商品房实际情况,结合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积极筹备再次取证。通过向多个行政单位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形式,进一步要求有关单位披露案涉商品房项目的具体信息。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一审查案涉项目违法点,对比后朱久林律师发现案涉项目存在严重的违反规划情况,既有可能是项目施工时未按规划进行施工,也可能是项目竣工后另行打通墙体。无论是上述任意一种,均是严重的违反规划的行为。稳定证据链后,朱久林律师向委托人出具了细致的维权方案,对照类案处理方向,定制了专属于本案的维权策略,采取向当地逐渐部门寄送《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方式进一步推动维权。


履职答复行政复议均遇冷 两次诉讼终推动维权进展

案件维权并不顺利,当地住建部门在明确收到《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并未予以处理。直至朱久林律师就该问题提起行政复议后才姗姗来迟,做出了本案的答复书,并在答复书中仅通过规划图等文件材料,未进行实地考察就直接驳回了委托人及律师的申请。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也认定,地方住建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无误,再次驳回了委托人及朱久林律师的申请。

鉴于住建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态度,朱久林律师决定提起相应的履职之诉,将地方政府及住建部门列为被告后,再次主张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在案件一审过程中,地方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可了地方政府及住建部门的答辩意见,再次裁驳。面对再三的维权失利,朱久林律师决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在本案维权中遇到的行政机关答复程序违法、履职不作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做出处理。最终,经过在庭审中充分的举证说明,二审院方对朱久林律师提交的证据材料予以了认可,撤销前诉判决、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住建部门做出的履职答复。朱久林律师在介入案件后终于顺利推动相关单位介入查处案涉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维权得以顺利推进。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分割拆零”对于购房者群体的影响极大,在实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验收房屋时无法取得明确的房屋四至,进而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的纠纷。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购房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进行投资,如若不慎买入这类情况的问题房屋,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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