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历史小区遇供热改造 小区锅炉房补偿款成难题
位于辽宁省某市的某小区是一个历史悠久且居住密集的小区。小区在建设之初,由于当时该城市并未建立集中供热系统,因此,建设单位开发公司在小区内建设了锅炉房等供热设施,并将这些设施的建设成本分摊至购房业主身上。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集中供热系统的普及,这些供热设施逐渐显得过时且不再适应新的供热需求。2009年,为了加强对供热工作的管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将小区供热设施的管理权、经营权转让给了当地某供热公司,但明确表明供热设施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时间来到2012年,该市某街道办事处提出了对小区锅炉房区域进行改造的请示,并随后启动了城市集中供热工程。这一改造工程意味着小区原有的锅炉房及供热设施将被替代,而相关资产也需要进行评估补偿。2013年,市财政局委托辽宁某资产评估公司对小区的锅炉房、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等资产进行了评估,并确定了资产总额。然而,令小区业主委员会感到困惑和不满的是,尽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多年,但补偿款却迟迟未能支付给业主们。面对这一不公平的待遇,小区业主们决定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委托了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的靳泽宇、胥汝涛两位律师,希望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为他们争取应有的补偿。
律师介绍:
靳泽宇律师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多年,经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二百件以上,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深厚,责任感强。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手语翻译资格,擅长多角度、全方位处理案件。
擅长领域:行政纠纷、民事纠纷
执业理念: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胥汝涛律师
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曾就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兢兢业业,独自办理过大量行政案件和民商案件,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又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从而是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
办案经过:
遭遇推脱敷衍律师团队不懈维权 补偿申请终得复议支持
在接到委托后,靳泽宇、胥汝涛两位律师迅速行动,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获取了案涉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和性质,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律师团队亲赴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调证,进一步明确了安置补偿的维权方案。
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安置补偿申请。然而,这一过程中却遭遇了多方机关的相互推脱和敷衍。经过不懈努力,律师团队最终确认了案涉项目安置补偿的职权机关,并收到了其作出的安置补偿答复。然而,这份答复却以“安置补偿申请要求不成立”为由,拒绝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请求。
面对这一结果,律师团队并未气馁。他们及时针对答复书的内容提起了行政复议,并据理力争,阐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供热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政改造对小区供热设施造成的实际损失。近期,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支持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行政复议请求。这一胜利不仅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更为后续争取补偿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靳泽宇、胥汝涛两位律师表示,他们将密切关注重新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进一步的维权策略,确保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