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托管公司拒不支付商铺租金 律师介入提诉院方裁定限期给付租金并附带违约金及利息

发布时间:2024-08-28点击次数:

结案时间:2024年1月

案情摘要:

商铺统一管理后不予支付租金 当事人协调无果寻求律师介入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河南省某市的五位业主为了投资,分别购买了由某置业公司出资建设的商铺。并在置业公司的诱导下,与其合作的某管理公司签订了《商铺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将商铺交由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托管期限为五年。商铺正式交付使用后,管理公司于2022年1月开始出现违约情况,拒不给付协议约定的租金。五位业主经过多次催要无果后,决定委托专业的法律团队介入进行维权。2023年年底,经多方咨询了解维权方案及成功案例后,五位当事人一致认可并决定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郭昌通律师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郭昌通 | 主办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谦逊稳重、积极进取、尽职尽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理论功底深厚,力争为委托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取得法学和文学学士学位。多次获得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等荣誉。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征收拆迁、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环保关停、行政角度解决商品房烂尾、售后返租纠纷等)投融资、并购、公司法务、民商事争议解决、公益诉讼。


办案过程:

欠付租金如何追回 专业律师的维权路径

确认案情 了解委托人基本诉求后核算违约金额采取维权措施

郭昌通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后,与五位委托人进行了细致的沟通,紧接着制定了明确的维权计划。在民事维权方面,管理公司的行为系合同违约,且委托人在签署《商铺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协议书》时,与两公司存在约定。故案涉置业公司作为保证人,在管理公司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租金至委托人时,应承担连带责任进行给付,本案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在行政维权方面,郭昌通律师认为本案系明确的售后返租行为,案涉置业公司及管理公司的行为系违法行为,需经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核查案件实际情况后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通过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进一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直击案件核心 庭审举证达成当事人基本诉求

在与委托人沟通一致后,郭昌通律师经整合案涉材料、细致核算违约金及应付利息后,分别列举了五位委托人的诉请及事实。随后郭昌通律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置业公司和管理公司均列为被告,主张解除委托人与两公司签订的《商铺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协议书》,认定两公司存在合同违约,并对租金、违约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其限期内予以归还。案件庭审过程中,郭昌通围绕诉求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经院方审核查明案件事实后认定两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综合分析后做出了解除合同、按照我方诉求进行支付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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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在类似售后返租案例中,开发商和运营商存在经营状况不佳,租金无法按期兑付的情况时,业主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运营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郭昌通律师充分核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后,发现涉案协议明确约定了违约事项,证实了两公司对债务存在连带责任关系。故而采取了民事、行政齐头并进的维权形式,并在民事维权方面直接有效的要求涉案置业公司及管理公司给付拖欠的房租、违约金及利息,成功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在民事维权方面达成了委托人的基本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