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土地承包合同遭提前解约 律师介入成功追回损失款项

发布时间:2024-08-16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承包土地遇征收遭遇回购 未与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黑龙江省某村的李某和王某二人自2009年起就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土地用于耕种至2025年,并于2016年重新签订了该合同。2019年当地村委会向王某、李某二人进行了三年的土地回租,在回租期限届满后,因当地土地政策调整,村委会不顾承包人的意愿,单方面解除了与李某、王某二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对于当地村委会的这一行为,两位当事人自然感到不满,径直按照原先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再次进行耕种。而让他们始料未及的却是,当地村委会已对收回的土地再次进行对外发包,并下发至其他几家承包户处,李某与王某耕种后也引来了不小的骚动,最终被新的承包户起诉要求退出耕种。两位当事人眼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如今却反而被起诉,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决定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介入进行维权,经考察后最终决定将案件交由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韩婧律师积极应诉并维护自身的权益。


律师介绍:

韩婧 | 主办律师

韩婧律师不仅在法学理论方面有着极深厚的功底,而且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自加入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在行政诉讼、刑事辩护、民事纠纷、企业法律服务、侵权纠纷等领域表现出色。

办案过程: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遭起诉 专业律师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核查案件事实 快速响应出具应诉答辩维权方案

韩婧律师接受委托并介入案件后,首先了解了案件前因后果,对涉案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法律逻辑分析。韩婧律师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类案件,考虑到本案中起诉委托人的主体系取得土地的承包人,原告与委托人在事实上并未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随后,韩婧律师积极的筹备了应诉材料及文书,并根据过往案例处理经验、研判标准对本案做出了后续的维权计划。


两次诉讼皆负 转换思路成功协商追回款项

案件公开审理过程中,韩婧律师根据取得的证据,进行了有力的答辩。但是一审法院经审查双方提交的事实和材料后,仍直接判定委托人构成侵权,且超越原告提起的诉求,直接认定委托人与村委会早年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解除。此举阻断了后续维权路径,且事实认定存重大偏差。随即,韩婧律师迅速整理案情,向中院提起上诉,并频与法官交流,强调一审超越诉求裁判,恳请二审纠正,并保留就合同争议另诉权利。经不懈争取,二审法院未涉合同纠纷,支持了韩律师的主张。虽两审皆负,但韩婧律师未弃,转而寻求与村委会协商。她代表委托人提出合理补偿诉求,经多轮协商,村委会认可其提出的违约金标准,并按时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至此,委托人诉求得以实现,损失得以挽回,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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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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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材料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遇到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时,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形式进行解决。当事人贸然处理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导致维权成本升高。在遭遇土地租赁合同违约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介入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最优解。本案在韩婧律师的代理下顺利达成了委托人的基本诉求,向当地村委会成功追回了合同违约金并解除了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