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开发商因拖欠税费等诸多原因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 律师介入帮助委托人顺利下证并获赔

发布时间:2024-07-30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2018年,葛某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从白某处获得了一部分顶账房,并与房屋所属的开发公司签订了系列合同,包括《抵债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合同中特别约定了房产交易税费由白某承担。然而,3年后,葛某却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因确权手续等问题无法办理产权证,这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威胁。为此,葛某委托律师进行依法维权。


律师介绍:

李静 |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律硕士

曾在金杜、大成律师事务所任职,2018年至2020年担任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门负责人, 专攻政企纠纷解决、商事争议解决。执业以来办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拆迁等案件, 善于深入分析法律热点问题,理论与实践并重,擅长谈判诉讼,胜诉率高。外表知性大方,思维敏捷,执行力高,表达能力交和流能力极强。


主要工作简述

1. 履职申请:

李静律师代理案件后,首先搜集并分析了当地政府对于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案,她发现当地政府对于涉案小区有特事特办的政策。基于此,李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当地住建局发出了履职申请,要求住建局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委托人解决房产证办理难题。


2. 顺利拿证:

在住建局未能及时响应的情况下,李律师果断提起履职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李律师积极组织开发商、政府及委托人葛某进行多轮谈判协商,最终促成了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住建局同意在无需开发商额外交税的情况下,允许葛某自行办理房产证。经过不懈努力,葛某终于在2023年成功取得了产权证。


3. 后续维权:

葛某认为开发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协助办证的义务,给其造成了多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于是,葛某再次委托李律师进行后续维权。经过两次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并责令其赔付葛某相应的违约金。至此,本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