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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 | 商铺逾期交房起争议 律师精准维权促交房获赔

发布时间:2026-02-14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2020年,委托人高某怀揣着投资增收的期待,与山东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了该公司开发的商铺。为了实现稳定收益,高某同时与当地某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约定将商铺委托该公司运营10年,前 5 年可享受固定租金收益,其中首两年年利率为 6%。高某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满心期待着 约定时间能够顺利收房,开启投资收益之路。可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置业公司却迟迟未交付商铺,这让高某的期待彻底落空。更让他困扰的是,双方就商铺是否应具备物理上的独立性、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等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多次沟通协商均无结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某最终选择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刘茜律师,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律师介绍:

刘茜律师

曾任职于国内知名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法律理论知识积累强博,法律事实转化经验丰富。对行民交叉领域案件有独特心得。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坚守法律正义。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


案件难点:

1. 商铺物理独立性认定难:被告主张案涉商铺为购物中心式产权铺,统一经营无需实体墙,合同效果图仅作参考;原告依据合同约定的实线平面图,要求商铺具备物理独立性以办理独立房产证,双方争议焦点突出,需结合相关规范和法律规定精准论证,难度较大。

2. 违约金争议化解难:被告提出违约金约定标准过高,要求参照同案调整,还主张扣除疫情影响的44天,且违约金计算截止至通知交房之日;原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三支付,需逐一驳斥被告抗辩,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起算及截止时间,论证难度高。

3. 交房条件核查难:被告声称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权证书,具备交房条件且已通知原告收房,需对照合同约定的《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及相关竣工验收规定,核实被告所述是否属实,厘清“楼幢验收”与“商铺单独交付条件”的区别。


承办亮点:

精准论证商铺物理独立性,筑牢维权基础:刘茜律师紧扣合同约定的商铺房号及附件实线平面图,结合房产测量规范,参照专有部分需具备构造、利用上独立性的法律规定最高法,明确实线代表实体墙,案涉商铺应具备物理上的独立性,才能满足独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条件,有力驳斥了被告“无需实体墙”“效果图仅供参考”的抗辩主张。

靶向反驳违约金抗辩,明确权益边界:针对被告关于违约金的多项抗辩,律师逐一拆解,明确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三违约金标准系双方自愿达成,未超过法律保护范围,不应调整;同时指出被告未举证疫情对交房造成实质影响,无权扣除44天;结合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商铺的事实,主张违约金应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而非通知交房之日,打破被告抗辩逻辑。

严格核查交房条件,坚守履约底线:律师对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政府网及合同约定,重点核查被告是否取得《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明确被告仅以楼幢验收备案为由主张具备交房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同时驳斥了“已通知收房即无需支付后续违约金”的主张,确保原告交房及违约金诉求均能获得支持。

聚焦核心诉求,精准发力维权:律师始终围绕“交付商铺、协助办证、支付违约金”的核心诉求,整合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委托经营协议等证据,逻辑清晰地阐述原告诉求的合法性,避免被无关争议分散精力,大幅提升维权效率。


案件结果:

经刘茜律师专业代理,法院全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有力维护了高某的合法权益:一、被告置业公司于限期内,向高某交付房屋,并协助高某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二、被告置业有限公司于限期内,向高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此,高某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困扰其多年的商铺交房及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价值总结:

当商铺买受人面临开发商逾期交房、擅自变更商铺规划、违约金缩水等问题时,专业律师通过精准适用法律规定、紧扣合同约定、驳斥不当抗辩,可有效推动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刘茜律师的代理实践证明,在产权式商铺买卖合同纠纷中,明确商铺交付标准、坚守合同约定底线,精准聚焦核心诉求,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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