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结案时间:2024年2月
案情简介:
2021年年初,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接手了这样一起案件:委托人李某等16人的家位于湖北省某市,2014年当地政府作出了《征收土地公告》后明确划归李某等16人所居住的楼房在被征收范围内,并在次年出台了相关的征收补偿安置公告。虽然征收公告及相关的补偿细则早已对外公布,但政府却迟迟没有与李某进行协商,反而于2020年年中联合供电公司对案涉房屋采取了断电,工作人员对房屋周边设置了围挡隔离,并安排大量施工车辆与机械对房屋进行掩埋拆除。案件事实简单,明显系当地政府未与李某就征收达成合意,私自开展强拆的行为违法。而这样的案子在先后经历了多次诉讼后仍无法得到解决,直至2023年年底,本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才得以维护。
律师介绍:
吴洪涛 | 主办律师
执业以来,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刑事、行政类案件,对此类案件的代理及相关刑事、行政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具有丰富经验。
韩婧 | 主办律师
具有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行政诉讼、刑事辩护、民事纠纷、企业法律服务、侵权纠纷等领域法律业务,对这类案件有着深入研究。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协议等行政类案件,拥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同时对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有较深入的研究,善于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专注行政法领域的理论学习,法律功底深厚。办理实习后,参与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环保关停、土地纠纷、商品房集体纠纷等行政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严谨,敬业负责,思维缜密,能够从实际维权效果出发运用多元化维权策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办案历程:
提起履职申请不予答复 开启行政诉讼
2021年年初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洪涛、徐瑞两位律师介入案件,针对委托人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后,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委托人所在地市政府寄送了履职申请,申请其履行补偿安置义务。而市政府在收到履职申请后超期不予答复,在少博所律师的建议下,委托人决定采用诉讼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市政府列为被告,区政府追加为案件第三人,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一审过程中,虽然被告市政府一直坚称其不是适格主体,案涉拆除行为系区政府采取的行为,以此为借口试图撇清与自己单位的关系。第三人区政府则采取同样的借口,以其不是适格的主体为由推诿补偿责任,但是两位律师通过完备的证据链以及优秀的庭审质证能力。最终,2021年年底院方作出判决,采纳了我方的诉求,判令市政府限期对委托人的房屋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
被告市政府对于院方作出的限期进行补偿的结果并没有采纳,反而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诉请撤销案件的一审判决。在庭审过程中,区、市政府仍采取一审时的答辩策略,对于补偿主体的确认互相推诿,而两位律师则根据案情说明了实际情况,最终案件被发回重审。至此委托人与政府方展开了长达两年时间的拉锯战,在多次调解协商后,双方始终未能就安置补偿细则达成一致,委托人的房屋征收事宜一再被迫搁置。
发回重审变更诉讼请求 安置补偿责任主体终于确定
2023年在韩婧律师的主导下本案重审开庭,两年间基于少博所律师团的努力,经过多次协商与沟通,区政府终于做出了补偿决定。我方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市政府、区政府超期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因为重审再次开庭时案涉征收补偿已经在缓慢开展中,被告区、市政府也抓住了这一点,除了继续维持前诉的答辩思路以外,还在重审过程中表示其一直在积极主动的履行法定职责,被告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主体需要根据当地土地征收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的具体工作,并不是怠于履行或拒不履行。
最终结果:
案件经过三年时间的维权,其间涉及三次诉讼多次谈判协商。不论是在案件一审、二审亦或是重审中,院方均认定被告市政府、区政府系本案中征收补偿的过错方,并在本次重审中认定区政府怠于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的行为违法。目前,案涉房屋已在律师的努力下,有序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维权关键:
在本次案件中,北京吴少博律师团进行了长达三年的代理维权,期间多位律师曾抵达当地与区、市政府展开谈判。最终在少博所成熟的维权策略下,案涉征收补偿得以顺利进行。这依托于多年来的行政诉讼处理经验,少博所律师团在面对这类复杂的行政诉讼纠纷时,有着完整的诉讼逻辑和维权方法论,为委托人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维权方案,最终获得了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