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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承包土地被征收多年不予移民安置补偿 律师介入推进补偿程序

发布时间:2024-08-22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农场承包户被征地多年不予移民安置补偿 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自1999年开始四川省某自治州的某农场,因产权制度改革,将农场的土地对外进行承包经营。农场内的房屋采取折价归户的形式,也对承包人进行分配,享有使用权及子女继承权,六位当事人随即承包了该农场的部分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至2007年,当地因水电站建设项目,将当事人承包的土地划归进水库淹没区,并在未与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未履行移民安置补偿职责的情况下,强制让当事人搬离驻地,造成了几位当事人失去住房,财产遭受损失。多年来几位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希望取得应有的安置补偿,但始终未能如愿。时至2024年,距离强制征地已过去十几年,部分当事人已退休,但是关于征收补偿的问题却迟迟无法得到解决,为了争取应得的安置补偿,几位当事人合意后决定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范志强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律师介绍:

范志强 | 主办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及执行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常与当事人沟通,换位思考从委托人角度出发,沟通交流时展现出专业和真诚。


办案过程:

地方单位拒不补偿 专业律师采取复议推动维权

确认案情 向相关部门并行申请安置补偿和履行法定职责

范志强律师介入后,经充分核实案情了解委托人基本诉求后,出具了初步的维权方案。范志强律师认为,本案中委托人具备移民安置补偿资格,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尚未完成,需采取分别向当地农牧局及地方政府寄送《安置补偿申请书》《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形式推动案件维权。


两单位履职答复意见均未达预期 行政复议撤销答复

2024年5月,两单位均向范志强律师做出了涉案问题的答复书,一致对当事人的土地、房屋等做出不予安置补偿的处理结论。范志强律师认为,当事人是土地房屋的权利人,且在水库淹没区,应当进行移民安置,两份答复意见安置明显不合理。范志强律师鉴于这一现状决定采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要求两单位撤销答复。


在范志强律师的代理下,两个行政复议案件在复议过程中充分主张了委托人的诉求,并提交了详实可靠的材料予以佐证。复议机关经进一步核查案件后,听取了律师的意见,州政府做出了撤销市政府答复意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了解到市政府的答复意见被撤销后,当地农牧局也主动撤销自己之前作出的答复内容至此,在行政复议阶段,当事人、政府及农牧局都同意实质化解争议,协商处理,目前各方正在进行协商委托人的安置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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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律师事务所提醒您,水电站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不同于普通的征收,移民安置意味着当事人可能要迁往别地,有可能是外市或外省,政府应当着力解决土地征收与移民安置补偿问题,让老百姓安心的离开自己的家园。当事人在面临土地征收案件时,常因法律认知的局限性而难以自主高效维权,表面上的诉讼平等实则掩藏着知识鸿沟,这道鸿沟难以迅速填平。若未经深思熟虑便仓促行动,不仅无益于案件维权,反而可能加剧困境。因此,依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凭借其在类似案件上的深厚积累和实战经验,成为委托人群体跨越这一障碍、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明智之举。


本案在范志强律师充足的类案处理经验加持下,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双线推进要求涉案单位作出答复,对委托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正式决定做出后,范志强律师始终奔走于委托人、政府、相关部门三方之间,为最大化争取委托人合法权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