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征地建厂后不予补偿 厂房离家一墙之隔生活严重受扰 律师介入提诉确认地方政府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4-08-15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征地建厂后不予补偿 厂房离家一墙之隔生活严重受扰

刘某系黑龙江省某村村民,原本在村内有着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2016年起,刘某的土地被划归为征收范畴。而自征收开始后当地政府就在未予刘某达成一致协议的前提下,征走了刘某的土地,并于2020年开始在距离刘某家一墙之隔的土地兴建了污水处理厂。工厂正式建成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严重影响着刘某一家人的日常居住生活,对刘某一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折磨和身体伤害,可相应的征收补偿问题却是迟迟未提上日程。为此,在这数年间刘某曾多次找到相关单位寻求补偿方案,但始终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时至2023年刘某难以忍受这样的生活环境,于是决定聘请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介入进行维权,经咨询后慎重的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李月律师手中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李月 | 主办律师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注于行政及民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拆迁、企业关停、行政处罚、合同纠纷。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己任。


办案过程:

征地多年不予补偿 专业律师介入如何推动维权进程

梳理基本诉求 取证完善证据链提起履职推进案件进展

李月律师接受委托并介入案件后,实地考察了委托人的居住环境,在充分核查案件事实及听取委托人诉请后,做出了适合本案的维权方案。李月律师考虑到委托人的核心诉求系地方政府推进停滞数年的法定补偿义务,首要任务是对案涉项目进行充分的考察了解。案件遂在李月律师的主导下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经查,案涉征收项目于2016年正式对外公布并实施,时至今日委托人的征收补偿仍未得到落实,负责处理征收补偿的相关单位怠于履职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随后,为了进一步推动案情,李静律师总结材料向当地政府寄送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对方限期内重新履行法定补偿职责,而地方政府于2023年7月6日签收后,再未予以答复。


行政诉讼诉中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以此为由拒不认可违法事实

鉴于当地政府超期不予答复,对提出的问题不予处理的态度,李月律师决定提起确认违法之诉,诉请确认当地政府怠于履行安置补偿义务的行为违法。而在李月律师正式提诉后,当地政府才做出了相应的补偿答复内容。并依据该超期答复的文件,在庭审过程中多次主张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置,不属于怠于履职,并申请驳回律师提出的诉请。


最终,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充分查证案情后,认可了李月律师提交的材料,认定地方政府自征收开始后多年内因双方未达成一致认可怠于进行征收补偿的行为违法。案件至此取得阶段性胜利,案件后续李月律师将根据当地政府最新做出的补偿答复文件,就案涉土地补偿问题最大限度的争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png

2.png

3.png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遵循“先补偿后搬迁”“补偿不合理有权拒绝”“补偿款直达账户”这三大基本原则,是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的关键所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