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结案时间:2024年8月
案情摘要:
开发商两楼盘均涉非吸款项巨大 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湖北省某地开发商及其幕后投资公司于2021年前后同时着手开发了两个商品房项目,通过许诺购房返利、售后返租等方式使得两个项目以极快的速度销售一空。受此吸引周某等五位购房者对开发商的宣传深信不疑,并分别于2021年前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订购合同》,约定购买该开发商开发的项目。在房产正式交付后,几位购房人经过实地考察后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系由整套平层划分而来的隔断房,且购房前约定的返利也杳无音信。对此,几位购房者选择联合起来进行维权,要求对方履行承诺。而在维权过程中,却得到了开发商及投资公司负责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锒铛入狱的消息,这也导致几人的维权进展一再被搁置。为了摆脱维权僵局,几位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咨询商品房维权的专业律师团队,考察了解后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徐瑞律师手中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徐瑞 | 主办律师
自研究生期间,专注行政法领域的理论学习,法律功底深厚。办理实习后,参与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环保关停、土地纠纷、商品房集体纠纷等行政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严谨,敬业负责,思维缜密,能够从实际维权效果出发运用多元化维权策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办案过程:
开发商诺言难兑现 投资商铺失败如何规避损失?
信息公开查证案件事实 申请履职推动案件进展
徐瑞律师介入案件先行核实了五位委托人与涉案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协议,经过分析后认定开发商存在明确的违约行为。但结合涉案开发商及主要负责人均已被刑事处罚的事实,徐瑞律师决定采取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案涉两个房地产项目,确定项目本身存在的问题。成功取得相关材料并明确权责单位后,徐瑞律师核查材料后确定案涉项目存在分割拆零、售后返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问题,且项目本身属于不可对外出售项目。明确项目事实后,徐瑞律师当即将材料整理成册,寄送至当地住建局,要求其对案涉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
履职、复议均遭驳回 地方政府及住建局认定查处存在重复不予介入
2024年1月2日,地方住建局做出了答复,并在答复内容中表示案涉查处对象已因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交至公安经侦部门,且秉持着“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认定案涉问题已接受刑事处罚,无需再做出行政处罚,直接驳回了委托人的诉求。对于答复结果无法接受的委托人及徐瑞律师,于同月24日再次提起行政复议,提出意见后再次遭遇了驳回,认定当地住建部门做出的答复结果无误。
再次提诉直击问题本质 法院责令限期查处
随着前后两次维权受挫,徐瑞律师总结经验,细致的对答复书内容及复议文书中的法律逻辑关系进行了梳理。徐瑞律师认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时,不应当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中的“评价”只能是相同性质的评价,行为人可以因同一犯罪构成事实而受到两次不同性质的处罚。因此,当地政府做出的复议裁定和地方住建局做出的答复结果无疑都是不合理的。2024年3月,徐瑞律师再次总结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就复议决定书问题提起了诉讼,要求地方住建局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介入查处。最终,院方充分采纳了徐瑞律师的材料及意见,撤销了原答复书并责令地方住建局限期内对委托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面对商铺返租问题,业主需铭记,维权行动宜早不宜迟。在开发商财力尚存之际便采取行动,是确保权益的关键。一旦拖延至开发商如本案中面临刑事处罚,即便法律最终站在业主一方,实际追回租金与违约金也会变得异常艰难。因此,一旦发现开发商停止支付租金,务必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或直接委托其处理,通过法律途径迅速启动诉讼程序,并在开发商仍具备偿债能力时,积极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比如对其资产进行查封或冻结,以此作为保障赔偿落实、减轻损失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