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课堂

【以案说法】违章建筑,谁有权利认定

发布时间:2017-08-11点击次数:

西安新闻网讯:违建物既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市容。自西安市开展“四改两拆”进行以来,许多违建物已被依法拆除。8月4日上午9点半,由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城市治理委员会牵头,联合柏树林执法中队、柏树林派出所等单位,依法对中柳巷13号的违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该违建物紧邻骡马市商业步行街,处于西安市中心地带。违建物占地100多平方米,一层楼高,杂乱的房体钢筋裸露在外面,顶部仅用广告布进行简单遮挡,墙面的瓷砖有多处破损。4家在此营业的商铺内也是装修简易,安全设施不完备。附近居民向记者反映,违建物存在好多年了,之前发生过两次火灾,很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

拆除当日,除香辣土豆片夹馍一家商铺开门外,其余三家商户已经停止营业。上午9点半,执法队员开始对违建物进行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先在违建物周边设置了警戒线进行围拦,保证施工区域外过往市民与车辆的安全。由于围观市民较多,安排了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与指挥车辆过往。

就在执法人员开始对4家商店进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时,香辣土豆片夹馍店主情绪激动,挡在店门口阻止执法人员进入,中途还手持钢筋进行言语威胁。后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店主情绪逐渐稳定,拆迁工作继续进行。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强制拆除之前,他们依照法定程序曾在违建物墙上张贴过公告,也在《西安晚报》登过公告,要求建设主体限时自行拆除,但一直处于无主认领状态,所以他们在7月23日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于8月4日上午进行强制拆除工作。
 
谁有权利认定违章建筑?


北京吴少博律师带领的全国首席拆迁律师团队,多年来,专门从事企业拆迁、门面房拆迁等法律服务,经常遇到拆迁方直接和被拆迁人说,你这是违章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实际上,违章建筑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须有权的行政部门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章,拆迁和拆除违章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拆迁方是没有权利在拆迁过程中直接认定违章。

 

如果从规划许可的角度认定违章建筑,应当由规划部门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后,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才可以对违章建筑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未经规划部门认定之前,城管部门或者综合执法部门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行认定违章建筑。但是司法实践中,城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往往把违章建筑认定这一程序遗漏了,直接进入责令限期拆除的执法环节。

 

此外,即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