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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经营的一家高档烟酒商铺,现在被行政机关划在拆迁范围内,我该怎么要补偿?

发布时间:2024-07-03点击次数:

实践中,商铺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时,商户能否获得补偿,补偿的内容都有什么?按照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呢?这是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候最疑惑不解的问题。

一、主要事实:

    山西太原的刘某在当地经营一家烟酒商行,销售的商品以高端系列烟酒为主,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商铺也拥有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在刘某的商铺前面的公路要进行加宽,最后还要绿化,包括刘某在内的10多户商铺都要进行拆迁,刘某表示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但是关于自己因为拆迁造成的损失应当怎样进行安置和补偿?

二、律师分析:

(1)商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主要的补偿项目:

A,土地使用权补偿。
B,房屋补偿。
C,装修费、搬迁补助费。
D,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
E,停产停业补偿。
F,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

(2)    若土地是租赁的,地上物自建的,遇到拆迁的时候可以获得如下补偿:

A,添加建筑物房屋补偿。
B,停产停业损失。
C,装修附属物搬迁费。
D,相关设备的补偿。

(1)若你的房屋属于租赁的,并且自己进行了装修装饰,首先,土地和房屋的补偿都不属于承租户的,其次,在此次拆迁中,你作为承租人又是实际经营人且与拆迁有关的利益相关人是可以享受因拆迁给你带来的损失也是有一定补偿的,如:建筑物的装修、增加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损失。

三、维权建议:

(1)要根据自己土地和房屋的面积、性质、用途及房屋所在地的区位价来要求进行评估补偿。

(2)对于自己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效益来进行计算,一般对于停产停业这块的补偿是根据前三年的效益,有三到六个月的补偿。

(3)自己对店铺的装修、添加的附属设施都要进行评估补偿。

(4)因店铺搬迁产生的搬迁费要进行合理补偿。

四、重点法条:

①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②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时,是应该可以进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选择的,而这种选择应当是有被征收酒店依据其现实需要进行的。只要商铺经过合法审批所建并合法经营的,那么在拆迁补偿中有对经营性房产的专项补偿,但数量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拆迁单位对实际损失予以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