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城建局未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致楼盘烂尾 业主委托律师起诉确认其不履职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4-06-20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商品房因资金监管问题烂尾 业主多方维权诉求难达成


山西省某市的赵某等二十几位业主,分别于2019年前后购入了当地某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一处楼盘,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静候新房落成。可随着时间推移交付期限已过,时至2023年业主们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已然开始有烂尾的迹象,经过业主们四处奔走咨询得知开发商的资金存在严重问题,后续建房无力为继,房屋顺利交付更是难以达成。至此,多位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开发商展开了长期的谈判、交涉,却始终无法达成交付房屋或退房退款的核心诉求。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们经过慎重的考察后,最终决定由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赵玉玺、秦玉洁两位律师共同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律师介绍:

赵玉玺 | 主办律师

在法院实习法官助理职位,熟悉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诉讼程序,热爱法律事业,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用法律捍卫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擅长民法,行政法等领域。

秦玉洁 | 主办律师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案件100多件,尤其对金融领域、商品房相关案件、征地拆迁类业务有深入细致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一直以实际解决当事人争议为目标,其正直的处世原则、高尚的职业操守、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


办案过程:

商品房烂尾如何维权 专职律师处理思路

政府信息公开核实管辖单位 采取维权策略

赵玉玺、秦玉洁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并介入案件后,先后征求、汇总了多位委托人的根本诉求,并召开了多次会议为委托人群体针对案件进行细致分析,随后,再将各项文书材料、实地勘查结果、类案分析报告等取证结果汇总后,综合向委托人群体出具了维权建议。在维权建议中,两位律师主张先行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调取案涉项目的具体信息,再根据披露的内容确定案涉项目负责资金监管的查处单位。而鉴于本案中涉及的项目已存在实际烂尾,两位律师认为,在明确管辖部门后可直接采取行政诉讼的形式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权。随后,案件在赵玉玺、秦玉洁两位律师的主导下,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顺利确定案涉资金监管职责由当地城建局负责。明确诉讼目标后,两位律师再次组织委托人进行案情研讨,汇总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确认地方单位未履行资金监管职责行为违法

案件正式庭审阶段,赵玉玺、秦玉洁两位律师先行阐明委托人群体具有利害关系,系本案的适格被告,委托人作为案涉房屋的第一购买人,房屋烂尾对其权益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其次两位律师在庭审中表示地方城建局未充分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法定职责,存在资金监管不力的情况,从而导致案涉项目烂尾,委托人群体被迫承受损失,应当认定当地城建局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且在严重违法的同时,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两位律师的提出的诉请,城建局也做了相应的答辩,首先其认为委托人群体的损失与其不存在强关联,两位律师提出的诉请无法证实与其行政行为存在关联。其次,城建局认为自己并不存在资金监管的行政不作为问题。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账目属于商业秘密,政府监管不应当对开发企业的经营风险承担责任。

庭审过程中双方作出各自相应答辩后,当地法院结合双方证据材料及查明事实作出了判决,认定本案中被告城建局存在不履行法定资金监管职责行为违法。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面对购买的商品房只完成部分建设,剩余部分陷入烂尾的情况,购房者有多种途径可寻求解决。首先,他们可以通过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履职申请,要求介入处理烂尾问题,从而推动案件的发展。其次,购房者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追讨开发商退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然而,不论是申请管理部门介入还是提起诉讼,都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难点,非专业人士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摸索和尝试,稍有疏忽便可能使维权之路曲折。因此,寻求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的协助,往往是更为高效和稳妥的维权方式。

本次案件在赵玉玺、秦玉洁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下,凭借着充足的前期准备,仅通过一次诉讼就顺利确定了当地城建局存在不履行预售资金监管的违法行为。后续,两位律师将依托这一阶段性胜利,最大限度的为委托人群体争取合法权益,尽早为委托摆脱烂尾楼带来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