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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砖厂被断电强制关停还不予补偿 律师介入调解加诉讼 促使相关部门限期内重作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24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砖厂新成立仅三年就被注销断电强制关停 关停方拒不补偿

湖南省某市的A砖厂,系2016年由原址B砖厂演变而来,承继了B砖厂的多项生产经营手续的同时,办理了更名手续。可A砖厂并未如预期的一样顺利经营,在2021年就被当地供电公司强制断电,随后于2022年5月被当地政府强制关停。原来,2018年当地政府发布了关于行业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A砖厂列为限期整改关停的名单中。随后,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介入下,借由向供电公司发函的形式对A砖厂实行了断电处理。砖厂被关停后,负责人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希望获得相应的关停补偿,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2022年下旬,A砖厂多次走访咨询专业法律团队后,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


律师介绍:

石磊 |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律硕士。专攻政企纠纷解决、商事争议解决。执业以来办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拆迁等案件, 善于深入分析法律热点问题,理论与实践并重,擅长谈判诉讼,胜诉率高。外表知性大方,思维敏捷,执行力高,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极强。


办案过程:

环保关停不予补偿 专职律师如何助力维权?

综合取证后寄送申请 要求地方政府作出关停补偿

石磊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核查了委托人留存各项涉案证据的同时,就本案涉及强制关停的相关政策及依据进行了二次取证。通过二次取证,石磊律师明确本案系环保关停类案件,且存在断电、拒不补偿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案情维权时间告急,石磊律师当即就案涉问题进行进一步整理,向当地政府寄送了《行政补偿奖励申请书》,要求当地政府对砖厂作出相应的补偿,可在不久后,却收到了当地拒不补偿的答复。


当地政府拒不补偿 法院牵头协调近一年

鉴于当地政府作出的答复结果,石磊律师凭借过往类案经验,当即决定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在将相关材料正式进行提交后,院方立案后经与当地上级政府部门研讨后决定,将本案的问题归于当地政府解决范畴。于是当地法院秉持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初衷,将当地政府、委托人、律师三方召集至一起,就本案中关于环保关停补偿的问题进行调解,希望双方在补偿问题上达成一致。此后的一年间,双方就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攻防战,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合意。


调解破裂再次推进诉讼 院方裁定地方政府重新作出答复

时至2024年上旬,鉴于双方在经历多次调解后依然无法达成合意,石磊律师经过多次主张,成功要求院方就本案问题进行公开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石磊律师向当地法院提交的委托人材料、关停证据等诸多案件细节,用以佐证委托人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强制关停未予补偿的事实。而当地政府作为被告,则对委托人的诉讼时效问题、环保关停合法等方向进行了答辩,并主张该项目整改措施中并未附有关停补偿等相关义务,拒绝对委托人作出实际的补偿。

院方综合考量双方提交的证据后,确认了委托人诉讼时效尚未届满,其次针对本案中环保关停补偿事宜进行了认定。认定对于依法关停的砖厂,当地政府有相应的补偿义务,应当给予委托人相应的补偿,做出了撤销当地政府作出答复的同时,要求当地政府限期内对砖厂的问题进行处理。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在环保关停类案件中,作为被关停的企业,如果对政府给自己送达限期关停不予补偿的通知不服,一定要注意时效,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其次要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企业的合法性进行答辩,包括自己企业的来源等,从而维护自己更大的权益。

本案中,石磊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类案处理经验,在为期一年的调解过程中,与被诉政府进行了激烈的拉锯战。在确定仅凭调解无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后,第一时间采取推进诉讼的形式,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合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