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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土地即将被征收,相关权利证明齐全的情况下,为何仍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18-01-04点击次数:

【导读】面临政府拆迁,企业经营者最担心的就是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一旦自身厂房被定性为违建,势必会影响最终获得补偿款的数额。严重的甚至会受到行政处罚,导致厂房被强制拆除。这样不仅钱拿不到,还可能眼睁睁看着毕生心血毁于一旦。在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件中就有这样一个当事人的企业,在拥有相关权利证明的情况下仍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得不开始艰辛的拆迁维权之路。那么他和他的企业将如何打赢这场维权战争呢
【合法取得的土地面临征收】
家住南京某区的翁先生,在1996年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并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在此地经营一家水泥制品厂。并于2003年经政府批准,获得了该处土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6年,因当地政府的征收拆迁项目,翁先生的水泥厂面临集体土地征收。
起初,翁先生对于拆迁的前景还是很乐观的。毕竟在此地经营这么多年,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也都齐全,合法合规。
但万万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大大出乎了翁先生的预期。
【赔偿过程困难重重】
2016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向翁先生出具了“补偿评估结果”,翁先生一看估价只有10几万人民币。这远未达到他的预期价格,便打算和政府协商以下补偿价格。
谁成想,期待的补偿价格没等到,却收到了一份《限期拆除决定书》!
【苦心经营多年,竟被认定为违建】
2016年4月,当地城管局对翁先生送达了一份《限期拆除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该告知书明确表明,翁先生的水泥厂部分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要求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
翁先生看到该告知书后,一时半会儿没回过神来。想想自己的水泥厂经营了20几年,从来没被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为何到了这即将被征收的节骨眼上,反而就成了违建了呢?
 
 
 
【律师分析】
无奈之下,翁先生找到了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充分了解案情经过后,向翁先生说明了他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原来,现在的政府征收行为,表面上是由某某征收工作组来负责实施。实际上这种影响政府工作任务的大事,几乎整个行政系统都会参与的。
像翁先生这次,前脚刚开始征收补偿款协商,后脚城管就开出了违建罚单。明显就是当地政府借助城管的处罚权利,给翁先生施加压力,促使其接受较低的赔偿款,尽快腾退。
【见招拆招,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通过上述分析,翁先生慢慢平复了紧张的心理。决定委托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处理此事。
律师很快代理翁先生的案件,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请人民法院确认城管局作出的《决定书》违法,撤销该决定。
在起诉书中,律师详细写明了翁先生涉案土地,房屋的历史由来,所有权证明材料等证据。对于城管局作出的违章建筑认定表示质疑。同时,对于在土地征收项目背景下,突兀的认定违建,有明显的选择执法嫌疑,严重违背了合理执法原则。
同时,律师也向负责具体征收补偿工作的当地村委会多次谈判。提出了合理合法的补偿要求。
最终,办案律师经过不懈努力,当地村委会与翁先生对于补偿款达成了协议,补偿金额从之前的10几万元,变成了200多万。
【总结】
行政机关通过认定涉案建筑为违章建筑从而压低补偿或者不给补偿的做法屡见不鲜。当事人一般在面临征收时都很担心遇到这种情况。但其实很多情况下对方此举更多在于打击当事人维权信心,让其处于“十面楚歌”的困境下,好趁机迫使当事人“早签约,早走人”。了解对方计策后,便有化险为夷的可能。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少博认为:当事人保持积极维权的态度,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协商和诉讼,一般都是可以取得较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