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越权强拆打伤四人 律师提诉确认镇政府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4-06-17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拍卖土地自带水泥架被尽数强拆 当事人家属受伤被指控违法

2020年9月,江苏省某县的苗某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拍卖项目,从当地某村处拍卖取得了一处含有部分基础设施的土地。此后,苗某在拍卖所得的土地上进行木材加工、晾晒作业并以此为生。可仅使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当地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苗某,表示其涉嫌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要对苗某土地上的相关建筑进行拆除,但对于具体的赔偿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可紧接着,苗某土地上的建筑就被当地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强拆处理。而苗某的四位亲属也在强拆发生时,与实施强拆的工作人员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并被打伤。事后,苗某多次找到相关单位讨要说法,但始终未能取得关键性的进展,对方始终坚持苗某存在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拒不履行与之相应的赔偿。屡次尝试无法解决问题的苗某,决定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并经过咨询后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赵玉玺、宁垚两位律师手中,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律师介绍:

赵玉玺 | 主办律师

在法院实习法官助理职位,熟悉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诉讼程序,热爱法律事业,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用法律捍卫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擅长民法,行政法等领域。

宁垚 | 主办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投身法律行业。作为一名在北京执业的律师,使客户满意是我最本质的追求。加入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后,致力于不动产纠纷维权案件的研究和实务工作。

办案过程:

越权强拆如何维权 专职律师处理思路

核查案涉信息确认政府送达流程存在严重问题 制定维权计划

赵玉玺、宁垚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对委托人提交材料的充分审核后,通过参考经手案例结合沙盘模拟的形式,对委托人的案件作出了相应的维权建议。针对本案中涉及的诸多问题,两位律师认为,首先委托人依法取得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的使用权,且土地上附着物自取得使用权开始就已经存在。当地镇政府在无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以口头认定的形式,认定委托人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应属无效。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镇政府没有案涉相应的监管职能,更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其行为属于明确的越权执法。最后,在本案中,镇政府采取的送达《拆除决定》的方式,采用了张贴在村内信息公告栏的形式,没有切实送达至人的同时,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申辩权等相关合法权益,并且还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导致委托人的四位亲属受伤,系严重程序违法行为。


提诉确认强拆违法 院方坐实镇政府超越职权强拆

赵玉玺、宁垚两位律师在充分确认案情,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将证据和诉状向当地法院进行了提交,诉请当地法院确认案涉镇政府实行的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正式开庭后,赵玉玺、宁垚两位律师就本案中镇政府存在的违法行为一一列举,并向院方出示了工作人员强拆并打伤委托人亲属的视频、拍卖留存文件等一系列关键证据。而对于两位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出示的铁证,被告镇政府依然坚称系委托人存在违法事实在先。而这样的答辩意见却并未被院方采纳,最终,院方经过两位律师提交的证据及查明的案件事实,认定案涉镇政府的行为超越职权,其事实的强拆行为违法。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在遭遇强拆时,一定要及时对强拆的证据进行留存,确保后续维权的落实,例如本案中的当事人在事发时及时的保留了充分的证据,为后续维权奠定了极大的基础。除此之外,还要准备好土地、房屋等相关可证明使用权人主体身份的证明材料,明确自身主体后,尽早寻求专职律师介入维权处理,确保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本案在赵玉玺、宁垚两位律师的介入下,首诉告捷。两位律师凭借着丰富的法律维权经验,先行坐实了被告的违法事实。目前,该案件除了确认当地镇政府行为违法以外,正在进行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参与案涉强拆并打伤委托人亲属的工作人员刑事责任,最大限度的为委托人追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