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购买的土地被认定为私占 当事人蒙冤入狱 黄卓然律师介入后力证证据存疑成功撤案

发布时间:2024-01-18点击次数:

结案时间:2024年2月


案情简介:

内蒙古某市的薛某在2008年从亲戚手中购入一块土地用于耕作,并后续对该土地办理了确权手续,但是相应的证书却迟迟没有拿到手中。时至2022年,薛某却因为涉嫌私自占用耕地罪被关押了三个月的时间,本以为三个月的关押期结束事情也告一段落。然而没过多久当地公安机关又以同样的罪名批捕了薛某,而这一次薛某没有再进看守所而是直接进了监狱。含冤入狱的薛某,迫切的需要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为自己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护,在经过比对后最终选择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黄卓然律师。

律师介绍:

黄卓然 | 主办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常与当事人沟通,换位思考从委托人角度出发,沟通交流时展现出专业和真诚。

办案历程:

会见委托人 核实案件实际情况

黄卓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往当地第一时间会见了薛某。黄律师从薛某叙述中得知案涉土地的性质已被当地警方依据《土地二调》数据定义为天然牧草地。警方认定薛某将天然牧草地改为耕地进行耕种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土地使用用途,造成了牧草地被破坏的结果,并以非法占用土地XX亩认定了其犯罪数额。黄卓然律师认为,该案件性质并非暴力性案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黄律师当即向办案民警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而警方表示,薛某不配合调查,不认罪认罚,不能进行取保,已被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黄律师逐一对与委托人会谈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前往检察院调查取证并提交相关的手续。


多组证据证明案件存疑 院方仍认定其存在非法占地行为

黄卓然律师在调取证据后,通过对本案涉及证据的逐一筛查,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案卷材料中的鉴定报告是出自当地的一家测绘公司,该报告是依照2017年之前的标准测量的,其标准在2017年之后就已经作废。并且,其所依据的规划测量数据是《国土二调》的数据,《国土二调》自2017年开始至2019年也已结束,这个数据在同样已是几年前的数据了,不应该成为本案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

在向检察官提交疑义之后,黄律师立即前往当地自然资源局调查案涉土地性质,最终经工作人员协助成功得知,案涉土地在《国土空间规划图》上的性质均为旱地,并非警方所认定的天然牧草地。在将收集到的证据再次向检察院提交后,检察官表示因存在新的事实可能会影响案件结果,该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一次补充侦察之后再次退补,这次由司法鉴定中心依据《土地二调》和《土地三调》分别出具两版鉴定报告,土地三调数据显示薛某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但《土地三调》数据当地并未公布,目前仍处于绘制阶段,《土地二调》数据仍显示薛某非法占用农用地XX亩。


再次取证 确认土地性质认定不符

再次拿出证据后,委托人的罪名仍然被认定为事实,黄卓然律师决定再次踏上取证的路途。黄律师先后去往市自然资源局等机关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成功在当地市自然资源局,查询到了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图》,而在这份数据中,明确指明了案涉土地的性质就是耕地。随后,黄律师再次整理了相关证据,与检察官进行了案件整体的深刻探讨后,提交了相关的文书材料。


最终结果:

同年12月底,黄律师再次向当地检察官询问了案件结果,得知检察官上报检察长向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建议,最终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作出撤案决定。本案在黄卓然律师接受委托九个月后,历经多次、多单位取证沟通,最终成功认定当事人薛某无罪。


维权关键:

本案的矛盾点在于行政单位认定委托人的土地属于私自占用,而委托人却无法拿出相应的证据。而黄卓然律师在接手案件第一时间,通过及时分析大量证据材料。找到了直击本案核心的问题所在,从土地性质的角度切入,在多个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大量走访调查和沟通案情。从接受委托到结案以极快的案件处理速度,认真尽责的专业态度,最终让委托人得以沉冤昭雪,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本案从取证能力、质证能力、专业能力等多个方面体现了黄卓然律师卓越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