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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维修厂租用地遇征收 地方政府拒不单独予以补偿 律师介入以打促谈顺利取得补偿

发布时间:2024-10-16点击次数:

案情简介:

租赁土地投资巨大 遇征收不予补偿维修厂面临重大损失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市的一家汽修厂,早年间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此后在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开厂。在经营了数年后,2023年汽修厂却收到了当地政府及出租方要求搬迁的通知,征收部门作出《限期搬离通知》,拟将对汽修厂租用的土地进行征收。而在《限期搬离通知》作出前,从未有征收部门与汽修厂进行过沟通协商,也未公示过征收文件。不仅如此,该《限期搬离通知》中更是载明,将不对汽修厂做出单独补偿,汽修厂具体的补偿事宜需私下与土地出租方进行单独协商。眼见多年的经营即将付之一炬,汽修厂即将蒙受重大损失,汽修厂的负责人决定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介入处理征收引来的一系列问题。经过慎重筛选后,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孙晓玲律师处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孙晓玲律师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参与办理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纠纷等案件,2017年初开始独立代理案件,具有大量实务经验。

擅长领域:土地权属争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纠纷。


办案经过:

征收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专业律师以打促谈顺利维权

政府信息公开确认项目问题 分别提起维权程序确认以打促谈基本方案

孙晓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充分查证了委托人现有的证据材料。确认了委托人的主体资格后,孙晓玲律师主张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针对本案涉案征收信息进行二次取证,并顺利确认本案中征收项目存在未依法进行征收范围内产权调查及登记,未依法进行评估等多项问题。对此,孙晓玲律师当即制定了维权方案,将以案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限期搬离通知》这两份对外发布的文书作为突破点,提起相应的维权程序,在法律途径维权或取得对话谈判的机会,从而达成委托人获得合理补偿的基本诉求。


案件维权过程中多次沟通案情取得谈判机会 经调解顺利取得合理补偿

孙晓玲律师针对案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提起征收决定复议和《撤销限期搬离通知》的行政复议及诉讼后,经过多次与当地人民法院和政府征收主管部门的沟通,顺利取得了协商谈判的机会,“以打促谈”的维权方案得到了印证。案件由当地人民法院与复议机关牵头,委托人正式与当地征收主管部门就案涉征收补偿问题,进行了协商谈判,并在律师的建议下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当地征收部门将给予委托人相应的征收补偿,并针对委托人汽修厂停产停业问题给予了异地临时安置建设手续,充分解决了企业搬迁过渡问题。至此,案件在孙晓玲律师的代理下,通过以打促谈的维权模式顺利维权。在案件维权过程中,孙晓玲律师不执着于胜败,始终秉持着以委托人权益为第一优先级的执业态度,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顺利取得了委托人应得的征收补偿款项。


翰汇律师事务所提醒:

征地拆迁的流程相当繁琐,且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而面对征收方层出不穷的手段,普通老百姓往往分不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和注意事项,从而导致无法取得应有的补偿款。在这种时候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就尤为重要,及时寻求专业人士介入,往往能让被拆迁人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