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购房后发现房产已进入执行查封阶段 律师介入帮助委托人解除查封程序

发布时间:2024-07-23点击次数:
案件信息

委托人:案涉商品房购房人,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作成果:经律师调解后达成三方合意,同意将委托人房产排除执行序列



案情简介:

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屋全部价款。可在2024年该科技公司办理房产证书的过程中却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存在怠于配合办证的问题。随后,为了查明委托原委,某科技公司咨询黄卓然律师后,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后发现,所购房屋已根据相关的执行文书进入了执行查封阶段,某科技公司遂委托黄卓然律师介入维权提出执行异议。


律师介绍:

黄卓然 | 主办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常与当事人沟通,换位思考从委托人角度出发,沟通交流时展现出专业和真诚。


主要工作简述:

针对查明的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黄卓然律师向其送达了一份详尽的书面执行异议文书。在深入分析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条文及其背后的逻辑关系后,黄卓然律师明确了案涉的某房地产公司存在将已售出的商品房进行抵押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基于这一发现,进一步论证了委托人拥有提出执行异议并排除执行序列的法定权利。黄卓然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案涉的房地产公司(被执行人)及刘某(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多次庭前沟通,经过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将委托人科技公司所购买的商品房从执行序列中排除。最终,在庭审过程中依照庭前沟通的结果,确定案涉房屋排除在执行序列以外,经过法院正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案涉商品房的执行查封程序得以顺利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