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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拆迁维权律师吴少博解读郑州强制拆除血案

发布时间:2016-05-24点击次数:

各位亲爱的网友下午好,欢迎您收看《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这是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的第十六期节目,今天我们跟您讨论的拆迁法律的那些事儿,主讲嘉宾是来自北京的一名非常资深的律师--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吴少博。
吴少博律师,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的首席顾问,同时也是法制晚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多年来专业从事企业拆迁、拆迁维权,特别公司、企业、工厂、商铺等非住宅拆迁,违章建筑拆迁维权;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案件执行和再审程序。
今天请吴律师跟我们探讨的是拆迁的法律问题,吴律师有过很多年的拆迁类案件的维权经历,在拆迁案的处理和维权方面有很丰富的经验,几天前广大网友关注的焦点问题,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在拆迁案里能够导致这么多伤亡的后果的事件非常少见。五月十日下午河南郑州惠济区老鸦陈街道薛岗村,因为拆迁事件引发该村村民范华培,一名只有36岁的年轻人持刀行凶,导致三死一伤。警方在处理这个事件中明抢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毙,这是警方通告的信息,后来网上也就这个事件进行广泛的传播,今天我们除了关注这个案件之外,更想用法律的角度解答这场因拆迁引发的血案。目前这个案件具体的细节还在侦查之中,对于行凶的范华培的具体犯罪动机,犯罪后果,包括行凶和拆迁的关联性。

1、郑州强制拆除血案中最关注的是哪点?
 
吴少博律师:在本案当中,我比较关注两点,一个是现在政府的依法行政问题,特别是在拆迁当中,作为一个重大的利益冲突的时候,政府是不是在依规、合法的进行拆迁行为。二是在政府的合法性行为受到了普通老百姓或者被拆迁人的质疑的时候,被拆迁人会有哪些反应,这也是本案当中比较突出的焦点,现在政府对他家里采取了哪些行为可能整个新闻报道中还不是特别多,现在比较突出的焦点就是他的这种反抗行为,已经成为了社会上比较敏感的话题。
 
2、除了郑州拆迁引发了网上的舆论,在前不久海口也发生了一起,一个村子被认定有大量违章建筑的存在,组织很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拆除,最后因为有几名联防队员非常粗暴的采用非理性的殴打村民,这种行为通过视频曝光,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近几年由于拆迁所引发的冲突也比较多,那么这些现象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吴少博律师:现在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补偿到位问题,补偿以及向上引申到补偿的标准怎么制定,制定的标准是否有法可依,这是现在老百姓和被拆迁人重点关注的问题,像我遇到的一些被拆迁建筑,往往最低的时候一平米砖混结构的房屋补偿80元,老百姓感觉到非常的愤怒,他们就会有疑问,你这个标准怎么来的?在一个,我这个房屋80元一平米,我旁边的钢构房屋为什么也是80元一平米?你怎么进行区别对待能?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因为政府制定标准的合法性基础就不存在。政府搞一刀切的办法往往都没有合法的根据,如果政府能够将自身制定标准的法律依据讲清楚,老百姓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不满情绪。所以我认为本案中最值得反思的就是当地政府的依法行政问题。
 
3、在你办的案件中有没有曾经发生过如此激励冲突的案例?
 
吴少博律师:像这么激烈的冲突还确实没有遇到过,因为我们大部分代理的都是中小企业进行房屋拆迁维权的,作为中小企业而言往往比普通的被拆迁人的理性程度以及追求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意识会有一些不同,但是,这种激烈冲突行为确实不值得提倡,还是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穷尽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采取一些暴力性的行为。
 
4、在拆迁过程中哪些方面的问题容易引起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纠纷?
 
吴少博律师:我们在维权实践当中遇到最多的还是对补偿的金额方面会产生争议,以及应该补偿哪些项目纠纷较大,就像有些地方对拆迁项目进行分割化处理,有房产证的作为一项,没有房产证的作为一项处理,并且两个项目之间的补偿金额差距很大。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与租赁的项目也会产生很大的差距。大多数的纠纷都是产生在补偿价值的差距上,也就是说对于应补偿价值的理解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存在分歧,从我们第三方介入的角度来看,大部分都是拆迁方所给出的补偿价格过低,偏离了现在市场上的成交价,偏离了公平交易的价值,这是现在拆迁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

    在这些问题基础上,有时会引申出很多问题,也就是说当拆迁人的补偿价格被拆迁人不接受,往往基层政府就会运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来促进拆迁,比如说对中小企业断水断电断路,把企业的经营断了,经营不能持续,有些企业就会受不了,这就叫做逼迁。这些不理性、不合法的手段在本案中也是有所体现的,而政府的不理性往往就带来了村民的激烈反抗,当然这种激烈的手段我们既不提倡也不支持。
 
5、政府依法拆迁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吴少博律师:在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首先要依法进行审批,要取得征收决定,以前叫做拆迁许可证,之后才有一个拆迁公告的问题,也就是说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准你在这块地方拆迁才可以,这说明拆迁行为是有法可依的。现在由于拆迁比较复杂,需要申请的文件确确实实比较繁琐,付出的成本也比较大,一些基层政府往往就不做拆迁许可手续的申请,也不进行征收公告的张贴,直接就实施拆迁行为,征收程序与征收行为脱节。有了拆迁许可证和征收公告之后,才进行实地的勘测、丈量、评估,之后送达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此时有一个申请复核的权利,如果说这时候双方对于拆迁补偿还不能达成一致,才要进行复议和诉讼,由法院来裁决,如果法院认为拆迁方做的对,那么才会进入到强制拆迁的环节,这是正规的一套拆迁程序。现在的问题是,有些政府明明知道这套程序的存在而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