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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吴少博律师团为关停十年的龙头化工企业争取行政补偿

发布时间:2020-08-07点击次数: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重大化工企业环保关停案件,近期开庭了。这是一起比较重大的政企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高达二十几亿,涉案人数多达一千多人,案件纠纷年限长达10余年,不论是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是各方利益关系都达到了空前程度。
 


  


案件事实:

本案化工企业前身系**化工厂,1997后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公司制改组后成立,2006年12月20日,当地建设局以2006字第0037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将企业定址于**镇。企业自1992年成立以来连续十三年被当地评为重点骨干企业和创利税先进企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中型化工企业,2006年—2007年被评为当地“环境友好型企业”,2005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区列为百强企业和当地重点企业。

2010年10月9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安内监管三字【2010】333号《关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确认本案化工企业与周围居民区的距离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属于重大安全隐患,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10年10月行政机关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将企业关停至今,关停行为系行政机关直接实施,相关部门未给予任何补偿安置也并未提出一套可行的解决方案,致使企业停产停业至今且损失巨大。

维权过程:

企业关停至今,上下遭受重大损失,从当初的龙头企业变成如今的负债累累,其中的心酸苦楚难以言语,在经历反反复复上访,谈判沟通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企业主选择委托了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2019 年9月2日,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邮寄邮政专递方式向行政机关提交了《赔偿申请书》,要求行政机关对企业因被违法关停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2019年9月4日,行政机关签收.但至起诉之日起,行政机关未对企业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的答复,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对企业遭受的损害具有进行补偿的法定职责,并在具有客观履行能力及履行责任必要的前提下,不予答复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近期报道:

2020年8月,吴少博主任率领骨干律师团队,参加该化工企业行政补偿一案在当地中级法院庭审。由于政府怠于监管,周边居民区不断违规建设,最后导致企业与周边居民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最后被关停,损失巨大。此次申请补偿数额23亿多,可能是现今中国行政补偿数额最高案。该企业仅审计固定资产就近13亿,公司迄今还有1000多人在岗待业。本次开庭原定由记者,员工等数百人组成旁听团,但由于疫情原因没能实现。员工在知道不能参加庭审后,开庭当天便早早的到附近寺庙请第一柱香为企业祈福。企业十年前就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在被关十年间,个中滋味难以表达,企业主数次哽咽落泪。其实当下企业之困已不仅仅来自于市场,更来自于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