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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终本十年执行案件,律师接案半年,顺利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发布时间:2026-09-01点击次数:

案情回顾:终本多年,胜诉权益迟迟未能落地

2016 年 11 月 11 日,法院裁定本案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业内简称 "终本")。简单来说,就是当时法院没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 "挂起",但债权本身并没有消失。

终本之后,申请执行人通过与被执行人的接触,察觉到其经济状况比之前有所好转,可能已经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为了拿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当事人曾多次自行前往法院沟通,也提交过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但因为拿不出充分、明确的财产线索,申请没能顺利推进。与此同时,和被执行人的协商也逐渐陷入僵局。多次尝试未果后,当事人委托律师团队介入,希望通过专业调查、执行申请和谈判等方式,重新激活这起搁置了近十年的案件。


案件难点:时间久、线索少、主体还有拓展空间

1. 执行法官多次更换,案件衔接存在困难

案件终本后的多年间,负责跟进的执行法官换了好几任。律师接受委托后,办理过程中又遇到法官临时调整,前期沟通的内容、案件进展和已提交的材料都需要重新梳理,执行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律师一方面要重新和承办法官建立沟通,另一方面要对案件材料、执行节点和既有申请做系统整理,避免因为人员变动导致案件推进中断。

2. 终本近十年,缺乏明确财产线索,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终本案件重新恢复执行,最关键的问题之一,是能否发现被执行人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案终本时间较长,申请执行人此前掌握的财产信息有限,暂时没有明确、稳定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此基础上,申请律师调查令本身就面临较高的实务门槛:既需要说明调查的必要性,也需要尽可能明确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及潜在财产类型。

律师团队在与法院持续沟通的基础上,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陆续申请并取得了针对支付宝、微信、公积金等财产信息的调查令,为进一步查找、固定财产线索创造了条件。

3. 公积金财产具有时效性,需要争分夺秒推进查扣

调查过程中,律师发现被执行人可能有公积金账户权益。和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不同,公积金的查扣、提取和执行需要经过特定程序,而且账户余额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

因此,律师团队在掌握线索后,第一时间与法院沟通推进查扣,并通过提交《催办函》等方式持续跟进。这一过程中,既要保证申请材料和程序要求完备,也要及时推动法院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因为时间延误导致财产状况发生变化。

4. 不能只盯住自然人被执行人,还应审查关联公司的责任承担

本案初期,执行重点主要集中在自然人被执行人身上。律师在进一步阅卷、梳理生效裁判文书和工商登记信息后发现,案件中还涉及一家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

这意味着,本案的执行主体可能并不局限于原被执行人,相关公司的股东出资责任也可能成为保障债权实现的另一条路径。

为核实股东出资情况,律师团队多方沟通,申请取得工商调查令,调取公司登记和股东出资资料。经调查发现,相关股东存在未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形。基于这一事实,律师依法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努力将股东出资责任转化为债权实现的执行路径。


解决方案:

围绕“找财产、定主体、促和解”多线推进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没有把工作局限在简单提交一份恢复执行申请上,而是从执行程序、财产调查、责任主体和谈判和解等多个方面同步推进。

1. 律师团队先后十数次前往法院,就案件恢复执行、调查令申请、财产查控以及后续执行措施进行沟通协调。

对于终本案件而言,恢复执行的关键不仅在于提出申请,更在于向法院说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并尽可能提供具有调查价值的线索。律师通过重新梳理案件事实、执行经过及现有线索,协助法院明确后续调查和执行方向。

2. 申请多类调查令,扩大财产调查范围

针对被执行人名下可能存在的财产,律师积极申请调查令,对其公积金、微信、支付宝等相关财产信息进行核查。

同时,针对涉案公司,律师申请了包含当事人信息的调查令,进一步调取工商登记、股东出资等资料。通过对自然人财产和公司责任并行调查,避免只依赖单一执行路径,提高了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责任主体的可能性。

3. 开展跨地区调查,及时固定有效线索

根据案件需要,律师团队前往**新疆、北京等地开展调查工作,对相关主体及财产情况进行核实。

跨地区调查通常面临信息来源分散、沟通成本较高、材料调取要求不一等问题。律师团队通过现场调查、材料核验及与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尽可能将分散的信息转化为能够用于执行申请、财产查扣或责任追究的有效材料。

4.以执行措施为基础,配合开展执行和解谈判

在掌握一定财产线索并推动相关执行措施的同时,律师没有把工作局限在单纯的强制执行上,而是配合当事人与被执行人开展谈判。

对于长期终本的案件,适当的执行和解有时能够提高债权实现的效率。但和解谈判不能只靠被执行人的口头承诺,还需要以已经查明的财产线索、潜在的执行责任和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为基础。律师团队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责任和执行后果,促使其正视履行义务,推动双方达成具有实际履行基础的解决方案。


案件结果:

现金履行与公积金司法划扣同步落地

经过律师团队持续约半年的推进,本案最终取得实质性进展。

被执行人以现金形式向委托人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同时,律师团队成功查扣的被执行人公积金款项,也已经完成司法划扣。目前,委托人已依法填写《领款申请书》,相关款项的兑付手续正在收尾办理阶段。

一宗已经终本近十年的执行案件,在律师介入后,通过财产调查、执行措施、责任主体拓展及执行和解谈判等多种方式并行推进,最终使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质性实现。


律师建议:

终本不等于债权 "打水漂"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并不等同于案件彻底结束,也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经消灭。通常情况下,终本更多是指在当时的执行阶段,法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现有财产暂不具备执行条件。

对于终本案件,申请执行人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持续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化

被执行人的收入、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网络支付账户以及对外投资情况,都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终本后,如果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应及时向法院提交,并申请恢复执行或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2. 不要忽视对关联主体的审查

如果被执行人涉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主体,应进一步核查公司出资、财产混同、注销清算及责任承担情况。必要时,可以依法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扩大责任财产范围。

3. 财产调查应当具体、有效,并符合程序要求

申请律师调查令并非简单提出申请,而是需要说明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目的及与案件执行之间的关联性。调查范围越明确、必要性越充分,越有利于获得法院支持,也有利于后续的财产查控和执行。

4. 发现财产后应及时推动采取执行措施

财产线索的价值不仅在于 "查到",更在于能否及时转化为实际控制和执行结果。特别是对于账户资金、公积金、网络平台资产等财产,应及时跟进查询、冻结、扣划等程序,避免因拖延导致财产转移或执行难度增加。

5. 执行和解也应建立在有效执行基础之上

对于长期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单纯依靠协商往往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只有在充分掌握财产线索、明确法律责任并同步推进强制执行措施的基础上,执行和解才更有可能具备真实的履行基础。

本案也再次说明,终本案件的办理,既考验律师对执行程序的熟悉程度,也考验财产调查、证据审查、责任主体识别及谈判执行能力。只要持续寻找突破口、依法运用执行措施,长期未能实现的胜诉权益,仍有可能重新获得实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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