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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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
土地是村集体赖以生存的根本,一块承载着几代人记忆的集体土地,因历史变迁、权属更迭引发争议,历经近半个世纪的使用流转后,最终走向行政确权程序。本案便是一起典型的历史遗留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郭昌通律师代理江苏省某村全程参与确权维权,成功推动政府作出权属处理决定,为村集体夺回土地所有权。
本案争议地原本全部属于当地某集体大田地,1977年,原人民公社、大队与生产队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征用该处土地用于兴办工厂,协议同时约定了用工安排、农业税减免、民工任务减免等补偿条件,相关补偿当时已兑现。工厂停产后,该地块并未返还村组,而是陆续被某棉厂、敬老院、派出所等乡镇企事业单位占用,部分建筑后期还被出售给个人经营使用。1987年前后,当地乡政府出资将工厂取土坑修整为鱼塘,先后由乡水产站、个人承包经营。2020年,争议地块上的建筑物全部拆迁,部分土地开始由组村民零星种植农作物,2024年初,鱼塘也交由村组负责养殖经营。
随着土地价值日益凸显,这块搁置多年的土地权属争议逐渐浮出水面。2025年,村组正式向当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土地权属争议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案涉争议土地全部归村组农民集体所有。然而,县资规局经初步调查后,于 2025年10月作出《行政处理告知书》,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拟将全部争议地块确权给当地某街道农民集体所有。这一初步结论让村组全体村民难以接受。为维护集体合法权益,村组专程委托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郭昌通律师代理本案确权程序。
律师介绍:
郭昌通律师
谦逊稳重、积极进取、尽职尽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理论功底深厚,力争为委托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郑州大学,取得法学和文学学士学位。多次获得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等荣誉。
案件难点:
1. 历史跨度大,事实还原难度极高。本案争议始于1977年,距今已近50年,亲历土地征用的老一辈大多年事已高,部分关键证人已离世,原始档案资料零散不全。如何准确还原土地征用的背景、协议履行情况、后期使用流转的完整过程,是确权的基础难点。
2. 法律适用争议突出。县资规局初步意见的核心依据是《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主张签订过用地协议且乡镇企业已使用的土地应归乡(镇)集体所有。但该条款的适用前提和边界存在争议,如何论证“乡镇企事业单位搬离后土地权属应回归原集体”,是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点。
3. 土地使用状态复杂,权属界限模糊。争议地块在近50年间历经工厂、乡镇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等多个使用阶段,部分地块已被拆迁平整,原有地貌完全改变。同时,其中约67亩土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时已登记在我方村组名下,如何衔接既有登记与本次确权,进一步增加了权属认定的复杂性。
4. 行政确权程序环节多,对抗性强。土地权属争议需经过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处理决定等多个法定程序,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和要求。对方作为街道办事处,掌握更多行政资源和历史资料,村集体在程序中处于天然弱势地位。
承办亮点:
系统梳理历史证据,构建完整事实链条。律师指导村民收集整理了1977年三方签订的《协议书》、历年土地承包台账、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证书、鱼塘承包合同、村民种植照片等核心证据,同时走访了十余位知情老村民,制作了详细的证人证言,完整还原了土地征用、使用、流转的全部历史过程,证明争议地块的原始所有权属于村组,且乡镇企事业单位早已停止使用。
精准解读法律条文,击破对方核心抗辩。针对县资规局依据的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当庭提出: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持续使用土地。本案中,使用争议地块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已于本世纪初全部搬离,2020年建筑物拆迁后,土地已实际由我方村民耕种、鱼塘由村组经营管理,原使用状态已发生根本性改变,土地所有权应回归原所有权人。
巧用既有确权登记,强化权属归属依据。律师重点指出,争议地块中的约67亩土地已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时依法登记在红旗组名下,该登记具有法定公示效力。县资规局拟将全部土地确权给街道,与已生效的权属登记相矛盾,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专业代理听证程序,充分陈述维权意见 在2025年12月举行的听证会上,郭昌通律师代表村组发表了全面、专业的代理意见,逐一反驳了县资规局和街道办事处的主张,同时提交了全部证据材料,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清晰的逻辑和扎实的证据获得了听证主持人的认可。
坚持调解与维权并重,推动案件正向发展 律师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调解工作,在坚持核心诉求的前提下,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虽然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但调解过程中充分展示了我方村组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政府作出公正处理决定奠定了基础。同时,律师明确了剩余28亩土地的后续维权方向,为村集体保留了进一步主张权利的空间。
办案成果:
经过郭昌通律师的专业代理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作出《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本案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依法确认争议地块范围内约67亩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案涉村组农民集体享有;对比县资规局最初“全部土地归街道所有”的初步意见,本次处理决定直接为村组夺回了约70%的争议土地所有权,极大地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财产权益。目前,郭昌通律师正继续代理,针对剩余土地的权属问题准备行政复议材料,全力争取全部争议土地的所有权。
律师寄语:
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往往历史跨度大、事实复杂、法律适用难度高,是农村地区最常见也最难解决的纠纷类型之一。本案的阶段性胜利充分说明,即便面对年代久远的历史遗留问题,只要能够梳理清楚历史事实、收集扎实的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就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此提醒广大村集体和村民:第一,务必妥善保管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用地协议、会议记录等各类土地相关资料,这些是日后主张权属的核心证据;第二,对于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应及时通过法定的行政确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超过维权时效;第三,土地权属争议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知识,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由律师制定科学的维权策略,最大限度地维护集体利益。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行政复议与诉讼等业务,擅长处理各类历史遗留土地纠纷,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律师团队。如果您遭遇类似的土地权属争议或行政维权难题,可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守护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