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商品房产权不一致 业主遭遇办证难题
山西省某市的多户业主早年间与当地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由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并根据合同缴付了相应的购房款。可让多位始料未及的是,商品房虽然如期交付,却无法顺利办理房产确权手续。业主们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了解到,2018 年第一批办理房产证的业主记载的产权均为70年,而第二批办理房产证的业主记载的产权就只有40年,同一栋楼的产权有70年和40年的区分。此外,部分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不同,甚至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购房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联系,表达了基本诉求,可经过了几年的维权仍然无法顺利下证。对此,业主们决心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经慎重考察后将案件委托至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处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陈华律师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强。性格沉稳,做事认真。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擅长民商诉讼、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企业征收、环保关停、商品房买卖行政纠纷等多种类型案件。
办案经过:
商品房办证问题如何推动维权 专业律师行政复议助力办证
整合材料二次取证 确认案涉问题提起履职申请
陈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掌握基础案情后于2024年正式开启了二次取证工作,核查案涉项目存在的问题。经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中披露的信息,陈华律师确定案涉开发商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问题。陈华律师在对二次取证信息进行汇总后,明确本案中地方区自然资源局对案涉项目查处的法定职责。在与委托人确认一致后,2024年5月陈华律师正式向区自然资源局寄送《履行法定查处职责申请书》,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对案涉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有关部门超期未做处理 律师行政复议顺利推进维权
区自然资源局明确收到查处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既没有做出任何处理,也没有向陈华律师及委托人作出答复。对于这一情况,陈华律师当即向地方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并在复议阶段发表了观点。陈华律师认为,区自然资源局在本案中负有对案涉开发商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于委托人提交的履职申请。区自然资源局超期未予答复的行为违法,综上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支持复议请求。
复议机关充分核实案件材料,总结案件信息后认定区自然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回复的行为系未履行法定职责,综合裁定区自然资源局在限期内对委托人提交的诉请做出处理。至此,案件在陈华律师的代理下,取得了初步胜利,顺利让地方主管单位介入案件,查处案涉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翰汇律师事务所提醒: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商品房交易中,面对办证难题时购房者拥有多种维权途径,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最适合的策略。然而,不论是向相关管理部门求助还是走法律诉讼之路,都伴随着诸多挑战与障碍。对于非法律背景的人士而言,这些过程不仅耗时良久,还需投入大量精力去摸索和应对,稍微不慎便可能让维权之路更加崎岖。因此,依托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进行协助,不仅能让维权行动更加高效快捷,还能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坚实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