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案情摘要:
商品房烂尾无法交付 业主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位于云南省某市的李某于2021年在当地购买了某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商品房,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23年9月交房。而时至交付日期已过,李某却发现自己购买的新房无法交付,而对于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行为,李某在经过几次交涉后意识到,仅采取正常的沟通交涉很难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李某在慎重考量后,决定委托专业处理商品房纠纷的法律服务团队介入维权,并走访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维权方案。2023年12月,李某经过多番咨询后,最终决定将案件交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张银辉律师手中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张银辉 | 主办律师
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律师职业,服务过的客户有中石油等大型国企、海航航空等大型航空公司以及某些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张律师同时具备合规、金融、财务、税务方面专业知识,已通过美国加州律师资格MPRE考试,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金融分析师CFA一级。曾在威科先行数据库、北京律协公众号发表过专业文章。曾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第一财经广播栏目普法
办案过程:
商品房烂尾、逾期交付 吴少博所律师如何助力维权?
核查案涉项目违法点 寄送履职申请书推动维权进展
张银辉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整体进行了系统分析,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得出相应的结论。张银辉律师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很大可能是由于预售资金脱离监管、被开发商滥用导致的。根据这一思路,张银辉律师查阅了委托人提供的购房合同、房款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经过细致筛查后发现委托人支付的购房款并未直接汇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认案涉开发商存在违法行为后,张银辉律师迅速组织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住建局提出了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申请住建局对开发商自行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住建局采取存疑答复形式 律师综合考量提起行政复议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在收到相关申请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书面答复,而是通过电话告知张银辉律师,声称开发商并未存在违法行为。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方自然很难接受。一方面,电话中的人员身份及其权限难以确认,无法确认该人员是否有权代表住建局向委托人作出答复;另一方面,无法核实该答复人员的答复内容是否为住建局认可的内容,其真实性存疑。更关键的是,没有书面材料作为证据,无法证明市住建局已经依法履行了职责。因此,张银辉律师在履职期限届满后,代表委托人向复议机关提起了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可了张律师的观点,并裁定市住建局必须在限期内重新给出书面的履职答复。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面对购买的商品房存在逾期交付或是烂尾等问题,买受人存在多种解决问题的维权路径,根据案情采取选择对应的维权策略。但是,无论是选择请求管理部门介入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都可能会遇到一系列挑战和难点。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这些过程可能会相当耗时且费力,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不断尝试和探索。稍有不慎,就可能使原本就复杂的维权过程变得更加曲折。因此,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的帮助,不仅能使维权过程更为高效,而且也能更稳妥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次中,张银辉律师通过对案件材料的细致核查,敏锐的察觉到了案涉开发商的违法点,并针对其违法点展开了后续的维权计划。在申请管理部门介入阶段,切实的发现了电话答复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对委托人造成的不利因素,最终采取行政复议的维权方式顺利的推动了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