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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房子没证,属于违建,必须拆掉!” 一句轻飘飘的判定,让农民辛苦居住二三十年的房子瞬间成了 “眼中钉”。但违建认定绝非村主任 “一句话说了算”!国家对违建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任何未经合法程序的判定与强拆,都是对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公然侵犯。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带您了解违建认定的法律红线,教您如何守护自己的家园。
一、违建认定:绝非 “空口白牙” 随意判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违建的认定需遵循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三大原则,绝非仅凭 “无证”“一户多宅” 等单一理由就能定性。现实中,部分基层干部为图省事,以 “没有房产证” 直接认定违建,甚至将历史遗留房屋 “一刀切” 划入拆除范围,这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
例如,在农村地区,许多房屋建造于《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或是因历史政策原因未能办理证件。对于这类房屋,应充分考虑建造时间、土地性质、政策沿革等因素,通过补办手续、罚款整改等方式妥善处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认定为违建。此外,“一户多宅” 也存在多种合法情形,如因继承、合法分户等原因取得多块宅基地,不应一概而论。
二、法定程序:违建认定的 “必经之路”
(一)调查取证:用证据说话
行政机关(而非村委)在认定违建前,必须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现场勘查房屋位置、面积、结构;调取土地权属证明、规划审批文件;询问房屋建造者及周边群众了解建造时间与背景。若无法提供合法审批手续,还需查明未办理的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当事人故意违规。仅凭口头陈述或主观臆断,不得作出违建认定。
(二)告知与申辩:保障农民话语权
即便初步认定房屋涉嫌违建,行政机关也必须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明确告知:
认定违建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如限期拆除);
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农民收到告知书后,有权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7-15 日)提交书面申辩材料,说明房屋的合法来源或合理理由。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意见,对合理主张应当采纳,不得因申辩加重处罚。
(三)依法强拆:最后的 “不得已” 手段
即便房屋最终被认定为违建,也不能直接强拆。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需履行以下程序: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拆除期限;
期满后,若当事人未自行拆除,需进行催告,给予 10 日宽限期;
经催告仍不履行的,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强拆。
实践中,部分地方存在 “未批先拆”“暴力强拆” 等违法行为,严重侵犯农民财产权与人身安全,这些行为均属违法,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遭遇 “被违建”?三招教你合法维权
收集证据,掌握主动权:保留房屋建造时的材料购买凭证、邻居证人证言、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对强拆威胁、口头通知进行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依法申辩,积极沟通:收到违建告知书后,及时撰写申辩材料,可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协助,有理有据地反驳违建认定;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申请听证,争取协商解决。
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权益:若遭遇违法强拆,可向当地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房子承载着农民的生活与希望,任何对房屋权益的侵犯都不应被容忍。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当遭遇 “被违建” 时,务必保持冷静,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正面临相关困扰,欢迎联系我们,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全程法律支持,让每一座房屋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稳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