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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作为拆迁户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03点击次数:

(一)主要事实

2017年8月9日,郑某是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的五金门市老板,郑某的门市已经经营了多年,2002年郑某交了国有土地出让金,房屋也经过了规划审批,经营手续齐全,但是最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郑某对此不同意拆迁方的说法,随后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二)律师分析:

综合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就是实际拆迁中有些拆迁方所惯用的“以拆违代替拆迁”的手段在忽悠被拆迁方。因为被拆迁人的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拆迁方就可以决定不予赔偿或者少给赔偿,而且拆迁方可以以“拆违”为借口,将被拆迁人的房屋迅速拆除,从而达到节约拆迁费用、推进拆迁进程的目的。

“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应该怎么进行?

(1)违法建筑的认定是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

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就要对所征收房屋内的房屋性质作出认定,只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性质全部认定完毕后,政府才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因此说,如果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才对被征收房屋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的行为是违法的。认定时应当有两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到场实地勘测,做好笔录,并让被拆迁人确认。然后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同时告知被拆迁人应有的陈述申辩及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这里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在认定违法建筑时需要在遵循调查、认定、处理等程序外,还应当按照土地、规划等方面有关违法建筑的处理程序依法进行。以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的,还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程序。

(2)违章建筑的拆除。

对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有强制拆除权限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无强制拆除权的要依法申请法院裁定进行司法强制拆除。这里要注意合法财产的保护。

(三)维权建议:

在企业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拆迁时候,作为被拆迁户应该怎么办?   

(1)审查自身合法性。在拆迁实行过程中,拆迁方首先会看你企业是否有证照,房屋是否经过规划审批,如果你的相关证件不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中国地域广阔,各个地方对待违章建筑认定也有所不同,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的行政服务工作完善,经人们的权利意识高,因而房屋产权证书的拥有情况较好,而有些偏远的地区,由于政府服务能力不足,人们权利意识淡薄等原因房屋产权证书的拥有量较低。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单纯的以有证还是无证来界定是否属于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的做法是不符合法理的。

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能一刀切的进行定论,因为有的建筑是在我们《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设的,并不能用法律生效之后的规定去约束之前没有规定的情形,是不符合逻辑的。

只要是政府想征收的地方,都有“违法建筑”的存在,而不考虑你企业的来源,企业是否合法。

(2)审查拆迁方是否程序违法。比如有没有发布拆迁公告、认定主体是否合法,认定是否实地勘察、是否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是否在限拆期限内进行了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是否导致合法财产的损害等。

(3)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不属于违章建筑而“被认定违章”的,可以向上级申请行政复议。

(4)诉讼方案,建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介入,运用法律手段给政府施加压力,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或后果。

(四)重点法条

①《征收条例》24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总之,当你的合法建筑房屋被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时,要从法律层面上理性面对,对于存在违法认定的情形要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