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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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案情简介
案例意义

食品机械厂诉行政机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主办律师
石磊
案情简介

上海市某区某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虞某与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地块预约协议》,该份《预约协议》在对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金额、使用权年限均作了明确约定。协议签订后,原告在受让土地上建设厂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缴纳了受让地块的土地使用税2016年7月,所在地某镇行政机关认为原告所建建筑为违建,并向原告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随后,镇行政机关对原告的土地使用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在多次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才知晓该受让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非国有工业用地。原告认为,协议签订后,上海某经济开发区未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该受让地块的征地手续等准备工作,完成土地性质的变更,已构成违约。原告因无法再使用该受让地块,也无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故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协议。

案例意义

本案对主张的当事人与政府签订的协议效力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明确指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合理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况。这一判决有利于树立委托人解除政府协议或主张协议无效类案件的信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