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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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案情简介
案例意义

祖孙三人因承包土地征收拆迁款分割引发的纠纷案

主办律师
王豪
案情简介

张某系河北省某村村民,1999年土地承包时,张某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某村土地,当时承包户内有五人。2000年,委托人任某于与被告张某之子张某某登记结婚,二人婚后与其父张某一起生活,并生育俩子女,五人的户籍登记在一户,户主为张某。后因夫妻不和,委托人任某带其女儿离开。2020年,当地实施房屋征收项目,张某作为委托方与征迁方签订了安置补偿核算清单,然而张某却以委托人任某长期在外生活为由拒不返还原本属于任某的那部分补偿款,遂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之诉。本案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5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中确认撤销河北省某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并责令被上诉人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任某及其子女土地流转款和地上物补偿款。

案例意义

分家析产、继承等民事纠纷始终与房屋、土地权利及征收拆迁来临时相关权利人的补偿主体资格、补偿利益分配息息相关。本案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当中,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具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在家庭内部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同样享有要求对于补偿款进行分割的权利。而对于家庭获得集体土地之后又新增的成员,在未进行另外分地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增成员同样具有获得该土地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