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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审查角度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十八讲: 11拆迁评估方法_吴少博视频

发布时间:2024-07-12点击次数:

比如讲第六评估方法的问题,那么在590号令以及建设部的评估办法当中,主要充足说到了4个方法,有的也说到第5种,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有的还是说有一种基准地价法,这就是在所有的评估过程当中可以适用,并且我可以选择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评估方法。但是你要看他的第二句怎么说的。 第二句是说的说什么?有两个字叫什么?应当。
应当就不代表你有选择性权利,就必须的。对不对?你看被征收房屋有类似房地产交易的,应当选择市场法,就这个可以找到类似的其他的周边的房地产评估的,必须选择市场法定。我们在实务当中所谓的房地一体的,既有土地证又有房产证,或者讲现在叫不动产权证了,这就完整的房屋所有权手续齐全,对不对?必须参照市场法,应当适用市场法评估,对吧?给的很明确,很准确。 好。
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这就说什么了。工厂、商铺对不对?或者是住改废,对不对?有经济性收益的,并且可以找到类似的,选用什么收益法评估,注意他这都是应当。所以好。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选择假设开发法,对不对?一定要注意,这是应当,这不是可以。如果说你符合这些现象,符合这些现象,都是应当选用这些方式方法。如果你在这些现象之外的,可能还可以从其他的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当然这些方式方法大家都很懂,成本法肯定是最低的,市场法是稍高的,收益法可能是最高的收益法,特别是针对商铺跟工厂是最高的,对不对? 假设开发商我往往就适用于什么?在建工程以及开发商反被征收,本身我就是一个开发商在这搞工程建设,反过来又被政府给征收了,往往适用于这些。
你再看下边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都是应当应当没有商量的余地,没有选择的空间,才叫应当。一旦面临应当的时候,他如果出现了评估方法的选择错误,这就是一个根本错误,这是影响了被征收人实体权益的错误。这就回到我们刚才说的立法目的,没有做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不对? 因为你选择方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