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区政府联合街道办强拆民房 限制被征收人人身自由 律师介入确认两单位强拆违法

发布时间:2024-07-04点击次数:

案情摘要:

当事人人身自由受限 两单位未作征收补偿直接强拆民房 


家住河南省某市城中村的滑某一家,自1985年起就定居于此,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具有合法所有权。而随着当地城市化不断发展,2019年因当地地铁配套变电站项目建设需要,滑某一家居住的城中村被纳入征收范围。可滑某一家并没有按预期等来当地政府给出相应的征收补偿政策。2023年5月20日,区政府在未作出任何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就对滑某的房屋实施了强拆行为。强拆发生时,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采取了限制滑某夫妻人身自由的方式防止他们阻碍强拆,造成了滑某一家人大量的经济损失。事发后,滑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咨询了多家法律服务团队,并对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给出的维权方案最为满意,经过慎重考量后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至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袁子晨律师手中代理维权。


律师介绍:

袁子晨 | 主办律师

执业后致力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和行政诉讼,特别对民商事争议解决中商品房纠纷进行深入研究。熟练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坚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与实务结合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办案过程:

已拆促征如何维权 专职律师介入确认违法

初步取证完成后政府信息公开受阻 提诉推动案件进展

袁子晨律师接受委托后,当即动身前往案发地,与委托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强拆现场。随后,在充分了解委托人诉求后,袁子晨律师于2023年8月10日与当地街道办就强拆赔偿事宜进行了初步沟通,已无法达成协商合意收场。而在此期间,袁子晨律师结合过往类案处理经验,向相关部门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单位披露本次征收的主体单位,进一步确定维权方向。

然而,政府信息公开并未按照预期顺利取得相关材料,当地有关单位对于袁子晨律师申请公开的信息未作出回应。为了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袁子晨律师当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政府信息公开之诉,并于2023年12月5日,顺利确定了案涉项目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征收的实施主体并取得拆迁现场的施工视频。


多次立案遭拒投诉后顺利推进 

而在本案中,袁子晨律师遇到的难点不仅仅只有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自接受委托后,袁子晨律师多次向当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可均被当地法院驳回不予立案。考虑到委托人一家迫切的维权心态,自接受委托起,袁子晨律师一边着手政府信息公开案另一边多次与院方沟通联络,迫不得已下向省高院投诉了地方法院不予立案的行为,才使得案件顺利进入立案阶段,而此时袁子晨律师已承接案件长达半年。


院方裁定区政府、街道办强拆违法

2024年2月4日,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作为被告的区政府及街道办抓住了委托人土地使用权人系委托人已故长辈这一问题,多次表示委托人并非案涉土地上房屋的所有人,不具备提起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还认为委托人的土地已经过合法流程进行回收,委托人已不具备土地使用权,从根本上否定了委托人房屋存在于案涉土地上的事实,要求院方驳回委托人及袁子晨律师的诉求。


2024年6月27日,当地人民法院在充分核查案件事实后,在结束开庭的四个多月之后作出了判决。驳回了被告区政府、街道办的答辩意见,认可了委托人亦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且系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并且将案件关键节点聚焦于区政府、街道办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认定被告在既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亦未履行强制执行程序,径直拆除案涉房屋的行为违法。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

本案中委托人在强拆发生时被当地街道办强行限制了人身自由,这也导致了律师介入后无法避免的取证困难。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在面对强拆事件时,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是确保后续维权行动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及时准备好与土地、房屋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明确自己的身份和权益,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本次案件在袁子晨律师认真负责的代理下,虽然过程曲折但最终取得了令委托人满意的结果,顺利确认了当地区政府、街道办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袁子晨律师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极大地确保了本次案件多线维权的推进,最大化的确保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专职土地征拆律师的优秀执业能力。